(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作交通事变,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失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抵偿责任;有证据证实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失的,根据过失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抵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失的,承担不超越百分之十的抵偿责任。 交通事变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形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抵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理人身侵害抵偿案件实用法律若干效果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侵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放大的收入,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贴补费、必要的营养费,抵偿工作人应当予以抵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添加生存上需求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丢失休息才干招致的收入损失,包含残疾抵偿金、残疾辅佐器具费、被扶养人生存费,以及因痊愈护理、继续治疗实践发作的必要的痊愈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抵偿工作人也应当予以抵偿。 受害人死亡的,抵偿工作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抵偿本条第一款规则的相干费用外,还应当抵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存费、死亡补救费以及受害人亲属操持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余正当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合理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许未经法庭容许中途退庭的,可能列席裁决。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裁决、裁定和其余法律文书指定的时期实行给付金钱工作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实行时期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裁决、裁定和其余法律文书指定的时期实行其余工作的,应当支付迟延实行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