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行政案件判决书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温县温泉镇育才街第一居民小组与温县人民政府、温县中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温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登记二审行政判决(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3
摘要:被上诉人温县人民政府辩称,一、上诉人温县温泉镇育才街第一居民小组上诉请求第3项未在一审起诉时提出,属于超一审诉请请求范围上诉。二、答辩人对本案涉案土地的征收行为程序、实体合法。三、本案涉案土地补偿已经

被上诉人温县人民政府辩称,一、上诉人温县温泉镇育才街第一居民小组上诉请求第3项未在一审起诉时提出,属于超一审诉请请求范围上诉。二、答辩人对本案涉案土地的征收行为程序、实体合法。三、本案涉案土地补偿已经足额补偿到位,且无任何村民提出过异议。四、答辩人与温县温泉镇育才街居民委员会之间签订的征收协议合法有效。五、答辩人的土地出让行为程序合法、实体合法。六、答辩人给本案第三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行政行为程序合法、实体合法。综上所述,一审判决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平、公正,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