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温县人民政府辩称,一、上诉人温县温泉镇育才街第一居民小组上诉请求第3项未在一审起诉时提出,属于超一审诉请请求范围上诉。二、答辩人对本案涉案土地的征收行为程序、实体合法。三、本案涉案土地补偿已经足额补偿到位,且无任何村民提出过异议。四、答辩人与温县温泉镇育才街居民委员会之间签订的征收协议合法有效。五、答辩人的土地出让行为程序合法、实体合法。六、答辩人给本案第三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行政行为程序合法、实体合法。综上所述,一审判决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平、公正,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