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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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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路基土工建材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给付、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21
摘要:综上所述,被上诉人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作出的九人社伤险认决字(2014)149068号认定工伤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路基建司要求撤销该决定的理由不能成立。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作出的九人社伤险认决字(2014)149068号认定工伤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路基建司要求撤销该决定的理由不能成立。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其判决应予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诉讼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重庆路基土工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曾 平

审 判 员  封 莎

代理审判员  何小莉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唐 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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