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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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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玲珍与行唐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8
摘要:上诉人乔玲珍不服原审判决上诉称:一、不管上访人员是否有理,只要有实际困难都要解决在先。二、认定违法上访都要经过公开听证,让群众都看到他是否属于无理和无理取闹。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处理上访人员的要求规

上诉人乔玲珍不服原审判决上诉称:一、不管上访人员是否有理,只要有实际困难都要解决在先。二、认定违法上访都要经过公开听证,让群众都看到他是否属于无理和无理取闹。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处理上访人员的要求规定》中,关于各地方没有北京市案件发生地,派出所移交地方处罚的移交手续,各地方就无权进行处罚处理。训诫书属于警告类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不管进行什么样处罚前都必须要有询问笔录,且只有案件发生地当场执法警察有权对当事人进行训诫,别人无权进行执法训诫。请求撤销行唐县公安局作出的(只)行罚决字(2014)0293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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