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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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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帅寻衅滋事一审刑事判决书(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13
摘要:②被害人张某甲与被害人曹某甲陈述内容一致,另陈述,曹某甲走后,张及另外七个年轻孩不让我走并在靖宇广场南边健身器材那里等曹某甲。后来没有等到曹某甲,他们几人就开始打我。山羊把手机从我手里拿走后让我跟着

②被害人张某甲与被害人曹某甲陈述内容一致,另陈述,曹某甲走后,张××及另外七个年轻孩不让我走并在靖宇广场南边健身器材那里等曹某甲。后来没有等到曹某甲,他们几人就开始打我。“山羊”把手机从我手里拿走后让我跟着他们去“相约”网吧。走到“相约”网吧北边“鼎大”茶楼门口时,张××一群人拿着皮带、木棍、甩棍打从网吧出来的小孩,我就趁机跑回“相约”网吧了。我姐谢某某看到我慌张跑进来就问我怎么回事,我把情况给我姐说了说,我就用我姐的手机电话报了警。

4、被告人张××供述,2014年3月20号是我的生日,晚上我在“生香园”大酒店摆了酒席,邀请好友一二十人吃饭。有我朋友高某甲、宋某某、赵某某、周某某、袁某乙、孙某某、蒋某某等人。十点钟左右,张某乙给我打电话说他和桑某某在盘龙小吃城和别人发生矛盾了,叫我过去看看。过了一小会儿,桑某某又给我打电话,说在盘龙小吃城和别人打架了。接了桑某某的电话后,我就喊着高某甲、宋某某、赵某某、周某某、袁某乙、孙某某、蒋某某一起到盘龙小吃城,见到了张某乙和桑某某,他俩说打他们的人走了。然后张某乙和桑某某就带着我们几个找打他俩的人。在小吃城西边“鼎大茶楼”附近的一个网吧里,张某乙和桑某某进去喊打他俩的人,没有喊出来。网管让我们滚,并称要报警。我和蒋某某从网吧正西往靖宇广场走,张某乙、桑某某和高某甲、宋某某、赵某某、周某某、袁某乙、孙某某几个人从解放路往靖宇广场走。我和蒋某某到靖宇广场后,看见高某甲、宋某某、赵某某、周某某、袁某乙、孙某某几个人已经把打张某乙、桑某某的两个人中的一个人按在地上照脸上扇了几耳光。我看高某甲、宋某某、赵某某、周某某、袁某乙、孙某某他们打对方,我也上去照那个人的脸上扇了几耳光。然后高某甲、宋某某、赵某某、周某某、袁某乙、孙某某就把对方的两个人带到了靖宇广场南侧的健身器材处。当时我的一个朋友的老婆肚子疼,我就骑着高某甲的电动车带着我朋友的老婆往火车站走。到火车站后,宋某某给我打电话说对方带了一二十个人过去了,我就赶紧往靖宇广场赶。我回到靖宇广场后,发现对方的人已经把高某甲、宋某某、赵某某、周某某、袁某乙、孙某某等人打跑了。对方的一二十个人还在到处找高某甲、宋某某、赵某某、周某某、袁某乙、孙某某等人。我和高某甲、宋某某、赵某某、周某某、袁某乙、孙某某在县直幼儿园门口汇合在一起。然后我们就往“鼎大”茶楼方向走。走到“鼎大”茶楼时,对方的一二十人围着了我们,其中有几个人手里还拿着木棍。赵某某看到对方要打我们,就把手机摔在地上,抽出腰带打对方,我们双方就打在一起。打了一会,对方跑了,我们也没追对方。

5、同案犯赵某某供述,2014年3月下旬的一天夜晚,张××给我打电话说他过生日在“生香园”饭店请吃饭。后来我就和周某某两人过去了。吃饭喝酒到九点左右,张某乙和华艺理发店老板的弟弟先走了。他们出去有半个小时左右,张××接个电话说张某乙挨打了。张××就喊着我们一起去帮张某乙打架。然后我就和张××、宋某某、周某某、袁某乙、姚某某、蒋某某、高某甲、孙某某到盘龙镇大旺旺超市南边见到张某乙及华艺理发店老板的弟弟还有另外几个男孩。张某乙说何某某打他了,张××问何某某去哪里了,张某乙说何某某跑了。张某乙就直接领着我们去了“相约”网吧。到网吧门口后,张某乙手里拿着甩棍领着我和周某某及和张某乙一起的一个孩进了网吧。张某乙拉着何某某后面站着的一个年轻男孩问他是不是何某某。那孩说他不是何某某。张某乙和那孩吵起来了。张某乙在网吧内骂何某某了,何某某才起来说他叫何某某,张某乙拉他出网吧,何某某不出去,宋某某也进网吧拉何某某,何某某不出去。后来网吧的老板把张某乙撵出网吧。我们看到老板要报警就走了。我们从网吧走后就直接去了靖宇广场,我们在靖宇广场呆了半小时左右,我和张某乙、周某某及华艺理发店老板的弟弟四人在靖宇广场玩,其他人在靖宇广场南边的健身器材那里。后来张某乙在小旺旺超市门前拦下两个年轻孩。我忘记是我还是周某某了给张××打电话说人出来了,在北面赶紧过来。之后张××、宋某某、姚某某军、孙某某、蒋某某、高某甲、袁某乙就过来了。当时张某乙好像问他啥了并叫他去找何某某。那俩孩其中一个孩在那里骂人了。因为那孩在那里骂,张某乙就抓着那孩用手扇那孩的脸。然后我们就上去围着扇那孩脸,并用拳头捶那孩,用脚跺那孩。我当时是用拳头捶的那孩的脸两拳。之后蒋某某和我向那孩要手机,那孩就把手机拿出来,蒋某某就将手机从那孩手里拿走了。然后我就对我们的人说把他的手机押在这里,让他到网吧去喊何某某,何某某过来了再把手机给他。后来我们又说把你朋友押到这里。那孩走之前,张某乙问那孩报不报警,那孩说不报警。后来被我们打的那孩就走了。不过和那孩一起的年轻孩被我们扣留在了靖宇广场。被我们打的那孩走了之后,我们把留下的那孩带到靖宇广场南边的健身器材那里。到健身器材那里后,宋某某和姚某某军也走了。我和张××、袁某乙、蒋某某、张某乙、高某甲、周某某、孙某某、华艺理发店老板的弟弟我们九人在那里看着另外一个孩。我们在那里等了二十分钟左右,不见何某某过来。张某乙让我们扣的那孩打个电话问喊何某某过来没有。那孩打电话时我和张某乙及理发店老板的弟弟在跟前听着。当时那孩打电话时说了一句啥,原话我现在想不起来了。我就照那孩肚子上踢了一下,又捶了他两拳,那孩抱着头蹲在了地上。然后张某乙、张××、周某某、袁某乙、高某甲、蒋某某、孙某某及华艺理发店老板的弟弟围住那孩拳打脚踢。后来我们把他拉起来叫他和我们一起找何某某。走之前蒋某某让那孩把手机拿出来,但那孩站在那里慢吞吞好像不愿意拿,我又叫那孩把手机交出来,那孩就把手机拿出来,蒋某某就把那孩交出来的手机拿走了。然后我们就押着那孩从建行下面的那个小道往“相约”网吧去。我们走到“相约”网吧南边“金梦屋”KTV门前的道口时,我和张某乙先去网吧看何某某还在不在那里。我进网吧后见到何某某还在网吧内,“相约”网吧门前有二三十个年轻孩。后来网吧门前那群孩就往“金梦屋”KTV门前的道口跑了。过了一会我见网吧门前没有人了,我也走了。我们到“相约”网吧北面道口后,蒋某某将一个手机给了我。因为我想着打了别人又拿了别人的手机就构成抢劫了,我就将那个手机还给蒋某某,蒋某某不要,我就将那手机给摔了。

上述证据之间能相互印证,本院予以采信。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