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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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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万胜犯抢劫罪、盗窃罪一案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10
摘要:3、被害人孙永陈述,2012年12月11日凌晨2点左右,他没睡,在看手机,听到隔壁厕所西边附近有钢管响的声音,感觉像是小偷在偷东西,就起来从房间旁边的小铁门往外看,铁门往北对着路,铁门东边五米的地方用铁丝做的

3、被害人孙永陈述,2012年12月11日凌晨2点左右,他没睡,在看手机,听到隔壁厕所西边附近有钢管响的声音,感觉像是小偷在偷东西,就起来从房间旁边的小铁门往外看,铁门往北对着路,铁门东边五米的地方用铁丝做的围墙,外面有人接钢管,发现有人正在偷东西,然后他跑到屋里穿衣服,对妻子李淑萍说:“快起来,有小偷。”然后,他从工地里准备往西边绕大圈通知门卫过来抓小偷(大门在他住的西面,他在堆放钢管的西侧,正好看到东侧有两个小偷在搬乙炔瓶子,当时他和其中一个小偷离的有三米远,当时的情形基本是撞个碰头,地点就在工人宿舍的最南边堆放钢管的地方。当时他看到离这个小偷有三、四米远的地方还有一个人,小偷撒腿就跑,他喊:“别跑”,并跟着他们从铁网钻出去来到新七大道的辅道路边,小偷跑到路边停放的一辆红色三轮车旁边,他也跟上了,对小偷说:你们把东西卸下来,你们可以走。“小偷说:“东西不是你的!”然后,他就拦在小偷的车前面,当时,两个小偷都站在车后面,他们其中一个人说:“你想死呀!”说话的同时,两个小偷同时拿出车上的镀锌钢管,跑的那个人(杨万胜)双手握住一根两米长左右的DN50钢管(内直径有胳膊那么粗),朝他的头打了下来,他侧身闪了一下,钢管打在了他左胳膊和肩膀结合的地方,打的地方后来住院时发现有明显的淤肿,那段时间,他的左胳膊一直不能动。那个人举起钢管又对他打了一下,他用左手档,钢管把他左手袖的扣子打成了两半,后面又打了几下他记不清了,因为这个人一直在打他,他也一直尽量在躲,所以另外一个人(也就是后来被他抓住的那个人)趁机用一个2米左右长DN65或者是DN70的钢管(比DN50的粗些)打在他的头上,打的时候还在喊:“我闷死你!”,当时他头就流血了,在医院住院的时候才知道是一个三角形的伤口,很深,缝了几针。开始他在车头前面还试图拦车,后来闪躲到绿化带旁边,后来被抓的那个人,还用钢管继续追打他,他后退闪躲,脚被地上的东西扎破了,缝了19针。逃跑的那个人看见他闪到一边了,就上车,把车发动,开车就跑。后来被他抓住的那个人还在用钢管打他,他就躲,这个人趁机想上车,他就撵。此时他弟弟孙新峰从后面把这个人抱住了,这个人还在用钢管打他,但是这一次没打住。他弟弟趁机把小偷摁倒在地上,后来他就报警了。

小偷开的三轮车装的是2米长左右的钢管,都是DN20、DN32、DN40、DN65、DN80等,都是新的镀锌钢管,他截断后,有固定的使用价值。这些钢管在车上两边已经堆平了,中间的地方还堆了起来,应该在600-700公斤之间。如果按最少500公斤计算,2010年的价格在5000元左右。还有镀锌的管件,数量也不少,但是具体数他不清楚。在钢管上面还有一个七成新的氧气瓶,大约价值700元。被盗总价值应该在6000元以上。

他被打伤住院21天,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4、证人孙新峰证言证实,2010年12月11日凌晨大概2点,当时他在工地加工区项目部办公室睡觉,屋外有人喊“别跑”,把他惊醒了。出门碰到他嫂子李淑萍说“你哥孙永追小偷了”,他就按照嫂子说的方向向东跑,跑到工地外羊山大道路南,发现一辆红色无牌比较新的三轮摩托车(无蓬),车上满载一车钢管向东跑了。看到他哥孙永歪着身子半蹲着,一个高个子穿黑色上衣的男子拿着一根大约2米长的钢管往孙永身上打,他赶紧上去把这个人抱住。他发现孙永附近的地上有血迹,抱住这个人之后,他的钢管掉到地上,后来紧随他身后的工地上的工人一块来把这个人摁住了,然后他们就把这个人送到派出所了。

5、刑事判决书,2011年6月22日,被告人刘义权犯抢劫罪被罗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6、在逃人员登记表,2010年3月31日,杨万胜因盗窃变压器铜芯,被罗山县公安局上网追逃。

7、在逃人员撤销表,2011年6月21日,杨万胜到罗山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该起事实,杨万胜承认其和刘义权一起到锦江工地偷钢管,但其不承认在被工地上的工人发现时用钢管击打被害人孙永,但同案犯刘义权和被害人孙永均证实杨万胜用钢管打孙永,足以认定杨万胜的行为系犯盗窃罪,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应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二、盗窃罪

1、2014年4月份,被告人杨万胜伙同李幺(绰号、在逃)来到信阳市工业城CBD中心城工地宿舍伺机行窃,趁被害人王明友等人在宿舍内熟睡之机,由杨万胜望风,李幺实施盗窃,将王明友的KEBAO手机及250余元现金、徐帮海的110元现金、彭佳佳180元现金及一件迷彩服,周怀亮的20元现金及一件迷彩服盗走。经平桥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KEBAO手机价值60元。案发后。王明友被盗的KEBAO手机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并返还王明友。

2、2014年6月24日凌晨,被告人杨万胜伙同李幺到信阳市工业城幸福集团工地宿舍盗窃,由杨万胜望风,李幺实施盗窃,二人先后来到被害人李真、易亨秀、马福才所住的三个宿舍,将宿舍的窗户打开后,分别用竹竿将被害人李真、易亨秀、马福才的裤子从屋内钓出,偷走李真裤兜里的现金51元,易亨秀裤兜里的现金870元、马福才裤兜里的现金155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杨万胜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价格鉴定书、扣押物品清单及发还物品清单;证人刘义权证言;指认现场记录;被害人周怀亮、王明友、黄娟、马福才陈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3、2014年4月份,被告人杨万胜伙同李幺到信阳市羊山新

区前程俊秀施工工地宿舍盗窃,由杨万胜望风,李幺实施盗窃,李幺从被害人金维林宿舍的窗户翻进屋内,将被害人金维林裤兜内存放的500元现金及一个立马牌电瓶车充电器盗走。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1)、被害人金维林陈述,他住在羊山新区的前程俊秀工地宿舍。2014年4月份的一天晚上凌晨1时许,他从外面喝完酒回来就睡觉了。第二天早上6时许起床,他妻子说:“你昨天晚上喝了多少酒,门都没有关,裤子还仍在外面!”他就发觉不对劲,发现裤兜里的500元钱不见了,是五张100面额的,屋里公文包也被扔在地上,包里面的东西都被甩出来了,被扔的乱七八糟,西服褂子也扔在地上,朝东的窗户也被打开了,窗台上面还有脚印。随后,发现放在屋内冰箱上面的电瓶车充电器也被盗了。然后他就跑到外面,问院子里的人还有没有别人被盗,住在他旁边的一个工人说:“我的裤子也被挑到窗户外面去了,但是里面没有装钱,其他东西也没有丢失。”他们宿舍附近都是菜地,他的裤子是一条黑色休闲裤,因为丢的东西不多所以就没有报警。

(2)、指认现场记录2014年7月17日,杨万胜带领民警指认现场。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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