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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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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隗某某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7
摘要:9、罪犯张某乙供述:我和张某甲从2013年10月底开始在豫龙矿区蝎子山矿坑盗窃西安公司机械上的柴油,一直偷到2014年5月底董连营和张建立偷油的车出事之前,我们一共盗窃大约60次柴油。有西安公司1号挖掘机的司机王某

9、罪犯张某乙供述:我和张某甲从2013年10月底开始在豫龙矿区蝎子山矿坑盗窃西安公司机械上的柴油,一直偷到2014年5月底董连营和张建立偷油的车出事之前,我们一共盗窃大约60次柴油。有西安公司1号挖掘机的司机王某丙和张伟、2号凯斯挖掘机的司机任帅、3号挖掘机司机王培合和张某丙、破碎机司机周某某和“小古”和在蝎子山矿坑看工地的康照和隗××。开始是1号车的司机张伟给我提供了油箱钥匙,之后其他司机知道我们偷油给张伟好处费之后也给我们提供消息,比如那天油多了下班时给我打电话或者发短信说一声,晚上我和张某甲就到剩的油多的车里去偷;看场子的康照和隗××在我们偷油的时候帮我们看着人,防止被西安公司的人发现。我们盗窃的都是西安公司三辆凯斯挖掘机和一辆破碎机油箱内的柴油。我和张某甲凌晨驾驶三轮摩托车到蝎子山值班房门前停车场,使用挖掘机司机张伟给我提供的油箱钥匙和我们自己携带的扳手、油管、油壶,从挖掘机和破碎机油箱里抽的柴油。我们一共盗窃了大概200壶柴油,每壶有二三十升,总共有5000升左右。我们盗窃来的柴油百分之六七十加到我和张某甲的货车油箱里使用了,剩余百分之二三十卖给古某某了,卖给古某某的有一千多升柴油。我们偷柴油卖来的钱都给那几个挖掘机司机和看场子的分了,每次都得给那些人50元至100元不等的好处费,另外偶尔还要请他们吃顿饭,给他们买几包烟,我和张某甲没有分到钱。

10、罪犯王某丙供述其伙同张某甲、张某乙偷油,其作为挖掘机司机给二人提供油箱内柴油信余量的情况。

11、罪犯张某丙供述其伙同张某甲、张某乙偷油,其作为挖掘机司机给二人提供油箱内柴油信余量的情况。

12、罪犯周某某供述其伙同张某甲、张某乙偷油,其作为破碎机司机给二人提供油箱内柴油余量的情况。

13、罪犯古某某供述张某甲、张某乙将盗得的柴油向其销售的情况。

14、被告人隗××供述:我是2013年11月份开始到西安公司在豫龙西矿区工作的,我在公司主要是负责挖掘机等设备的维修,另外还负责矿区道路的洒水和夜间在矿区值班。我们所在的矿区分南北两个矿坑,南边是蝎子山矿坑、北边是卧牛山矿坑。卧牛山矿坑没有值班的,我主要是在蝎子山矿区负责看管工地上的挖掘机等设备。公司的挖掘机、破碎机集中停放在值班室门前,我看管的那些设备里的柴油经常被盗,我也遇见过几次,我也给公司领导反映过,因为我一个人在矿坑看管工地也不敢管,公司也不采取防范措施。2014年3月份,我在确山县刘店镇独山村豫龙同力矿区蝎子山矿给西安公司看管挖掘机停车场期间张某甲、张某乙、康照到停车场盗窃挖掘机油箱内的柴油,我发现后,张某乙和康照给我好处费,让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之后我收了他们四次钱,共计400元好处费,我就是这样参与盗窃柴油的。

15、立案手续载明确山县公安局2014年6月1日对确山县刘店镇牛湾村同力豫龙矿区柴油被盗案立案侦查情况。

16、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载明了在确山县刘店镇牛湾村同力豫龙矿区勘验检查的情况。

17、检查笔录证实对确山县公安局刘店派出所扣押的确山县刘店镇独山村西安公司蝎子山矿区涉嫌盗窃的墨绿色江铃宝典皮卡车进行检查的情况。

18、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清单及照片载明了2014年7月23日确山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对确山县刘店镇伍桥村委张楼组张某甲的住所进行搜查的情况。

19、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明证实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西安工程有限公司报案的情况。

20、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西安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载明该公司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5月三台凯斯挖掘机K1、K2、K3以及一台破碎机被盗柴油情况,另注明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使用-10#柴油,其余月份使用0#柴油。

21、确山县价格认证中心确价鉴字(2014)057号价格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载明,0#柴油每升7.73元,-10#柴油每升7.87元。

22、前科查询证明证实被告人隗××无违法犯罪前科。

23、谅解书证实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西安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人隗××表示谅解。

24、抓获经过和羁押证明证实被告人隗××于2014年11月25日公安人员在驻马店西高铁火车站将隗××抓获,2014年11月25日因涉嫌盗窃被郑州铁路公安处派出所羁押。

25、户籍证明证实了被告人隗××的身份。

上述证据均经当庭举证、质证,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本院予以采信。

本院(2014)确刑初字第00329号刑事判决书载明,同案罪犯张某甲、张某乙、王某丙、任帅、王培合、张某丙、周某某、古成军因犯盗窃罪、同案罪犯古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均已被本院判处刑罚。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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