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曾某甲证言:我来举报宋某、张某丙、熊某某、周某乙等人组织赌博,我和高某今年5月份经朋友介绍在报晓新村对面餐馆吃饭时和宋某、熊某某玩了会麻将,后来他们就给我和高某打电话玩麻将,第三天开始玩拖拉机,听说高某当天输了4万多,后来他们每天组织十多人推拖拉机,场内有放高利贷的人,10000元一天利息400元。另外还有胡某某在场内放高利贷。今年5月份以后,我知道的地点有信阳市报晓新村家乐园农家菜馆,海市蜃楼酒店,金色水岸小区内进门的楼第12层楼,还有茗阳阁一个住家户、五星路口一个茶馆内。我参与过赌博,主要推拖拉机,参与的人每人打底100元,起压100元,看牌翻倍,上不封底,大的时候有人压15000元、30000元,中间有人看牌掏200元可以开牌。当时五月到八月我认识的有吴某、金甲、曾某乙、金主兵、张某乙、金某乙、金乙、周某,这几个人都是经常去玩的,还有况副书记、房管局贺副局长。听说现在搞得是麻将了,玩的是牌点,没有现金,结束时再结现金。
(8)金某甲证言:他们主要在下午用扑克牌推拖拉机,来的有100元和50元的底,一把至少输七八百元,最多赢上万元。我一般在里面打20元、50元的湖北麻将,一把最多输几百元、赢一千多元,半天抽几百元钱,宋某负责抽头,时间短每天抽头几千元,时间长可抽一万多元。我多数在里面帮忙倒茶打杂,也没给我报酬,只是有时请我洗脚。宋某负责烟酒茶饭,一天给郝某某多少钱我不清楚,在那总共搞有十几天的时间,参赌的有周某、金某甲、金永、伍毛、曾某甲、曾某丙、周某某、高某、高某、熊某某等人,总共抽头有几万元,被公安抓住以后再也没去郝某某的餐馆支过赌场。我在家乐园里来过,赌场是宋某和熊某某支的赌场,他们也是用扑克牌来拖拉机,参赌的有金某甲、伍毛、周某乙等人,这个赌场开了大概有三四天的时间。我中间还去过怡景翠园十二楼玩过两回,也是用扑克牌推拖拉机,赌场是宋某支的,参赌的有周某乙、姓曾的、伍毛、金某甲等人,赌场支有三四天。
(9)高某证言:今年6月份,我在报晓新村郝某某家的食堂打“卡五星”麻将赌博时被师河分局抓过一次,共抓了11个人。这个场子是宋某支的,当时来的是30元的麻将,我去不到一个小时就被抓了。
(10)伍某证言:今年六七月份,宋某说开了个赌场,用抽头的钱还借我的五万元钱,让我也去捧场,我参赌了四次,输了三万多元钱,赌场设在报晓新村对面地调三队家属院郝某某家庭餐馆,主要用扑克牌推拖拉机,每人100元的底,一把至少输七八百元,最多赢上万元。宋某负责抽头,每把抽200元至500元不等,一天可抽头几万元,有一个叫小虎的放贷,一万元一天300元利息。参赌的有周某、金某甲、金丙、伍某、曾某甲、曾某丙、周某某、高某、高某、熊某某等人。赌场开有十天左右,后来宋某把我的钱还完了。
(11)陈某证言:今年大概5、6月份,宋某喊我去赌博,是用扑克牌来拖拉机,每次每人100元的底,每把至少输几百元,赢最多上万元。宋某负责抽头,每把抽100元,每天抽头大概就是五六千元。在海市蜃楼饭店3楼的大房间、十一小后的家乐园二楼、怡景翠园十二楼住家户这几个地方来回换,我共去了八九次。2013年底,在怡景翠园也来过两次。参赌的有宋某、曾孩(曾某甲)、周某乙、高某、张某丙、伍某、汤某等人,有一个叫小宝的放贷,一万元一天400元利息。
(12)陶某某证言:6月下旬的一天,我在十一小后面的餐馆和小虎、曾某甲、伍某打麻将,后来房间又来了四五个人,他们就在隔壁房间推“拖拉机”,我出去了,五点我回来警察把我们抓了,这个场子是宋某和小虎开的,宋某只负责打电话约人,小虎在场子里负责抽头打杂搞服务,推“拖拉机”抽头,100元的底每把抽100元,时间长可以抽万元,时间短可以抽几千元,他们负责茶、烟酒和饭,场子开有大约十天左右。我还在海市蜃楼酒店和这几个人来麻将,后来他们在里面推拖拉机,海市蜃楼也是宋某和小虎开的,他们在几个地方轮流转。
(13)周某证言:郝某某家这个场子是宋某开的,每次打麻将都是宋某把吃饭的钱抽出来,每次1000到2000元,人也是他招集的,听说支了个把星期,但我去过几次家乐园餐馆。他最早是去年11月份在107国道怡景翠园12楼苑某某家支过场子,玩拖拉机每人打底50元,每天从下午4点左右开始,断断续续有一二十天,估计每天抽个1000到2000元,都是宋某抽的,6月份转到五星路家乐园餐馆,在那玩了5、6天,中间我也去过2、3次,最后一次我还没到,就听说他们被公安局抓住了。我认识熊某某,是通过宋某认识的,听说他想支场子,但是头天请吃饭时就被公安局抓了,地点就是今年6月份在家乐园餐馆。我在赌场内没有放过贷或借给别人钱。
(14)张某丙证言:我知道宋某在107国道怡景翠园小区12楼、报晓新村对面郝胖子家庭食堂里支过场子。去年十一月份我在怡景翠园小区12楼场子里帮过几天忙,端茶倒水,出去买个东西之类的,他每天给我500块钱,平常宋某自己抽水,他没时间就让金某甲帮他抽,正常一天能抽1万元左右,多时能抽2万元,主要以推拖拉机为主,人少时是50元底,人多了就是100元的底,来牌的有伍某某、汤某、伍某、金乙、金某甲、周某。听说熊某某想支场子,今年6月份的一天,我去五星路家乐园餐馆找宋某有点事,刚到就被浉河公安局抓了,后来听说熊某某第二天想在家乐园餐馆支个场子,头一天请大家打牌吃饭。
(15)伍某某证言:今年7月份左右,宋某约我在“海市蜃楼”饭店赌博,赌场是宋某支的,用扑克牌来“拖拉机”赌博,开始每人下50元的底,每把输赢几百元到一两千元,后来加到100元的底,我去了两三次,共输了十万左右,是宋某负责抽头,50元的底每人每把抽50元,100元的底每人每把抽100元。参赌的有杨某某、曾孩、周某乙、周某、汤某,其他人我不认识。宋某每天都去,只负责抽头。后来在怡景翠园1单元12楼、茗阳阁一栋别墅四楼上都来了一段时间,这几个点来回轮换。
(16)金某甲证言:去年秋天宋某在怡景翠园小区单元楼12楼支场子让我去,我们用纸牌来“拖拉机”,打底每人100元,抽头100元,胡修宝是放水的,一万元一天400元利息,我借了胡某某三万元已经还了,借宋某五万元没有要利息,开有十多天,我先后来了十多次,输有一二十万元,来牌的有高某、周某乙、汤某、张某丙、周某、伍某、还有一个姓匡、姓曾的。后来场子挪到“海市蜃楼”和“茗扬阁”后面,也是一万元一锅的麻将,每个人每锅提成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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