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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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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凤芝、凡云莲、李军旗、何洪亮、李桂英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22
摘要:在凡云莲家中搜查出:法轮功书刊530本、宣传单页526张、CD封皮184张、法轮功磁带:22张、法轮功光盘176张、DVD播放机1台、光盘盒80个、自封袋982个、裁纸机1个、装书机1个、过塑机1个、订书机3个、刻录机1台、激光

在凡云莲家中搜查出:法轮功书刊530本、宣传单页526张、CD封皮184张、法轮功磁带:22张、法轮功光盘176张、DVD播放机1台、光盘盒80个、自封袋982个、裁纸机1个、装书机1个、过塑机1个、订书机3个、刻录机1台、激光打印机硒鼓1个、MP3播放机3个、印章1个、打印纸1件零1包、万能胶1桶、厚层订书钉1盒、薄层订书钉1盒、胶带1个、李洪志画像4张小的和4张大的、贴图三张(真善忍、法轮佛法、法轮常转)等法轮功宣传品和器材;还有政法部门和国保大队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严正声明”文稿,公安机关人员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材料。

在李桂英家中搜查出:法轮功书刊114本(有《转法轮》、《法轮功大法好》、《师傅新经文》等),法轮功单页27张、法轮功小卡片74张、劝退人员名单1份、法轮功光盘25张(有《神韵晚会》、《风雨天地行》、《练功》等)、带法轮功内容的播放器2个、储存有法轮功音乐、讲座等法轮功信息的内存卡7个、法轮功光盘播放器1个、真善忍香包2个、护身符11个、法轮功报时表1个、李洪志画像1张、装法轮功宣传单的小塑料包59个、公安局成员及联系方式1份、佛光普照贴纸3张、带法轮功宣传(法轮功信息印章)标示的人民币46张等法轮功宣传品。

2.书证。

(1)被告人凡云莲、李桂英、齐凤芝、何洪亮、李军旗户籍证明。

(2)被告人凡云莲、李桂英、齐凤芝无犯罪前科证明。

证实:被告人李军旗因习练法轮功于2014年6月12日被淮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及相关证明材料;被告人何洪亮因习练法轮功扰乱社会秩序于2008年8月27日被周口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及相关证明材料。

(3)被告人齐凤芝两个U盘及手机内存卡中储存的内容清单、电脑中储存的法轮功信息资料。

证实:一个U盘里存储的有广州讲法、济南讲法、解体党文化、九评等法轮功音频资料;风雨天地行、和师傅在一起的日子等法轮功视频资料;清理使用痕迹软件,破网软件、看外网视频软件等信息。另一个U盘里存储的有2014神韵晚会DVD法轮功光盘封面打印图案、排版格式,学法入心、面对面讲真相经验、找回昔日同修、重视发正念、真相、转法轮等等法轮功书籍电子版打印版面,页码对应格式等等,还有小鸽子破网软件,各种法轮功书籍、小册子的打印指南。手机内存卡内容1、广州讲法、练功音乐、解体党文化、九评等十部法轮功音频资料。2、清理使用痕迹软件、破网软件等软件文件夹。电脑中储存的法轮功信息资料,从师道尊严谈起、练功的一定要练功等二百零六篇文章。出自法轮功正见网、明慧网。

3.证人证言

(1)证人陈某某证言。

当时在凡云莲家一共十一个人,有看法轮功书籍的,有听法轮功音乐的,也有练习法轮功五套功法的,估计到五点多的时候,被抓了。刘振屯乡的一个叫李峰的说公安局的上几天抓他、迫害他、把他的家也给抄了。郑集乡的叫夏忠志,他也说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上个月也迫害他啦。李峰、夏忠志说已经写好“严正声明”啦!一定要把公安机关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上传到我们大法弟子的明慧网上,让全世界都知道中共邪党的真面目,了解法轮功真相。这次参与法轮功聚会的有西关小孟楼的凡云莲、王秀兰、刘中兰、吴素英、刘振屯的李峰、郑集乡的夏某某、北关的王某某、还有王和平的家属苏某某、齐老乡的齐凤芝、许湾乡的何洪亮。凡云莲就让我参与过两次法轮功聚会,都是在凡云莲家里。我的法轮功书籍、小册子有的是凡云莲给我的,给我的有四五次,每次也就是几本周刊,还有其他的一些东西,记不清啦。

(2)证人夏某某证言。

我是5点左右的时候到的凡云莲家,凡云莲、李峰(李军旗)、何洪亮、齐凤芝等人已经到了!我去了之后和功友们讲了讲上次公安局国保大队是如何迫害我绑架我的,如何强行抄家的,李峰(李军旗)也说了他被国保大队的人迫害绑架的情况;我和李峰(李军旗)写好的有“严正声明”和被迫害绑架的事实材料。齐凤芝说她可以把被迫害绑架的材料和严正声明上传到网上,她家里有电脑和打印机,她自己就可以把材料制成宣传页、粘贴宣传品;她很想为法轮功做点事情。我和李峰把写好的严正声明和被国保大队迫害的事实材料交给了齐凤芝。

(3)证人刘某某证言。

我昨天下午到了凡云莲的家,一间屋子里坐了许多人,他们正在聚会练功。李峰和夏某某说了他们被国保大队绑架的事情,写的还有声明,他两个还说要把这些被迫害的真相上传到网上,打印出来散发出去,齐凤芝说她可以做这些事情。后来公安局的人来了,就把我们带到了公安局。

(4)证人吴某某证言。

我到凡云莲家后快到六点的时候,就被带到公安局了。平时聚会是凡云莲让我参加的,我和凡云莲经常在一起练功聚会发正念,平时都是凡云莲组织法轮功聚会练功的事情。都是凡云莲给我的法轮功宣传品,有时是她给我送,有时是我去她家里拿,一共也就是五六次,每次也就是拿二三本、四五本《明慧周刊》这些小册子。

(5)证人王某某证言。

我今天下午3点到凡云莲家看到大约有十来个法轮功弟子。我们还讨论了“严正声明”和“功友”被公安局国保大队迫害的事情,要上网,还要打印出来贴出去。我们正在练功读书讨论时就被带到了公安局。我就从今年才开始学习的法轮功,是凡云莲让我信仰,习练的。

(6)证人雷某某证言。

我在淮阳县西关做生意,干的是监控、电脑、打印机等出售和维修,卖的还有办公用品和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耗材。齐凤芝向我和我妻子赫某某讲过法轮功的事情:讲信法轮功保平安,信法轮功好,还问我和我妻子是不是党员,如果是党员让我们退党,共产党如何如何不好等等。齐凤芝给过我们一本法轮功小册子。她在我店里买过刻录机,空白光盘和光盘盒,打印纸,内存卡,U盘,打印机墨粉,裁纸机,打印机硒鼓,还有做挂历的中间簧等。她是从前年开始在我那里买这些东西的;近两年买过一个刻录机;买过四五次空白光盘,每次买一二百个;打印纸买的有二三十件,一件是八包,一包是五百张;内存卡和U盘一共买的有七八十个;买过三四个打印机硒鼓;一个裁纸机;加过几次墨粉,买过二三十瓶墨粉,还有一些其他的东西,具体的也就不太清啦!有时候先把钱放在我那里,让我给他们先进货,我给她打个欠条;有时候是她自己去拿东西,有时候是她安排人去我那里取东西。除齐凤芝之外还有一个女的,五十多岁,我不知道名字。齐凤芝买这些东西具体干什么我不知道。

(7)证人李某某证言。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