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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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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旺华犯合同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20
摘要:7、2012年1月份,被告人陈旺华以河南宏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洪门分公司的名义与被害人马某乙签订了建设君爱厂区管网、道路、绿化监控的建设施工合同,并于2012年2月1日、2012年2月16日收取被害人马某乙35万元的保证金

7、2012年1月份,被告人陈旺华以河南宏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洪门分公司的名义与被害人马某乙签订了建设君爱厂区管网、道路、绿化监控的建设施工合同,并于2012年2月1日、2012年2月16日收取被害人马某乙35万元的保证金。

8、2011年10月份,被告人陈旺华以君爱筹建指挥部的名义与被害人白某在新乡市化工路一茶楼签订了污雨水道路的建设施工合同,并于2011年10月14日、2011年10月18日收取被害人白某10万元的保证金。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一、被告人陈旺华的供述和辩解

供述收取郜某工程保证金10万元,马某甲保证金20万元,张某戊保证金10万元,吴某保证金15万元,邹某保证金10万元,王春丽保证金15万元,收取马某乙35万元的保证金。吴某的15万元我都退给他了,又退了张某戊1万元。其他人的钱没有退。

二、被害人的陈述

1、被害人马某甲的陈述

证实陈旺华以林州二建的名义跟自己签订了新乡君爱(清真)肉业深加工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陈旺华说新乡君爱建设工程是他承包的,我没见过陈旺华跟新乡君爱签的工程承包合同。陈旺华收取了我20万元的保证金,我进工地干活出基础后,向陈旺华要钱,他说等两天,去他住的地方找他,已经不再那住了,电话也打不通。

2、被害人张某戊的陈述

证实陈旺华称新乡君爱公司的工程项目是他引过来的,他是筹建指挥部的指挥长。我看条件很优惠,就同意承建冷库,陈旺华华说要交30万元保证金,我先给了他10万元,有个女的拿新乡君爱公司筹建指挥部的章跟我签订了合同,陈旺华给我打的收条,我后来又给了他5万元,他说没拿章,以后又涨了再给我写收条。我和河南宏岳建设有限公司洪门分公司没有任何联系,是陈旺华让我用的这个资质,他说让我自己找资质时间太长,工程马上要开工了,让我用他老婆朱某开的公司,收取我的管理费。陈旺华把宏岳建设公司洪门分公司的章拿来,并给我出具了委托书,我们签了合同。过几天我去找他已经找不到,电话也打不通,后来听君爱的常总给我说他骗了好几家的保证金。我跟君爱签的合同是通过该公司的负责人常某甲签的,跟陈旺华没有一点关系。我找不到陈旺华就跟朱某联系,她让谢某退给我一部分钱,具体数额记不清了,我给他写的有收条。

3、被害人郜某陈述

证实陈旺华以新乡君爱筹建指挥部的名义跟自己签订了冷库的防水工程,要了我10万元保证金,中间,君爱公司的常总说陈旺华签订的合同他不承认,第二天我跟陈旺华联系,他的电话就打不通了,住的地方也找不到人。

4、被害人王某己陈述

通过马某乙认识的陈旺华,跟他签订了新乡君爱公司的冷库建设工程合同,我跟宏岳建设公司洪门分公司没有任何联系,是陈旺华给我找的资质,收取我的管理费。陈旺华手了我15万元的保证金,后来工程没干成找陈旺华要钱,他总推,后来就联系不上了。

5、被害人吴某陈述

证实通过马某乙认识的陈旺华,陈旺华以河南宏岳建设公司洪门分公司的名义跟我签订了新乡君爱公司厂房的土建工程,并收取了我15万元的保证金。我们在君爱公司干活期间,君爱的负责人常军说“因为陈旺华没有交100万元的合同保证金,与陈旺华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让我们停工。我去找陈旺华,他退给我10万元的保证金,又给我打了5万元的欠条,我们的工人就都走了,之后去找陈旺华要胜于的5万元,开始陈旺华说没钱,后来就联系不上了。

6、被害人马某乙陈述

证实向张某戊、吴某、王某己介绍过陈旺华的建筑工程,陈旺华说他是君爱公司的总负责人,并拿出了君爱和河南宏岳建设有限公司洪门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以及河南宏岳建设有限公司洪门分公司给陈旺华出具的委托书。我跟陈旺华签订了冷库防水、道路管网及绿化工程,给陈旺华交了35万元的保证金,签过合同一星期后听说陈旺华跑了,跟他联系不上,钱一分也没退。

7、被害人白某陈述

证实陈旺华自称是君爱(中韩合资)的中方代表,跟我签订了君爱公司厂区道路建设合同,要我给他10万元保证金,我领着工人在君爱干了三个半月的活找君爱公司要工钱时,公司说陈旺华不是他们公司的人,君爱的常总说合同是假的,章也是假的。我再去找陈旺华的时候,陈旺华不和我们见面,才发现被骗了。

8、被害人邹某陈述

证实陈旺华说他承包了中韩合资项目的全部工程,我看条件很优惠我同意干,我先干二号车间,交了10万元保证金,他用林州二建的资质和我们签了合同,我们提出保证金要交到正式单位,第二天陈旺华领着我到林州二建,我把钱交给了林州二建,二建给我出具了收据。2011男11月,陈旺华又用宏岳建筑公司的名义跟我签订了合同,他说宏岳是他自己的公司,不用林州二建的资质了。出地基后找陈旺华要钱,他不给钱总是往后推。后来再联系就不接电话,到新乡市也没找到人。新乡君爱说他们没有收取保证金,对陈旺华签的合同也不认可。

三、证人证言

1、证人王某甲证言

证实陈旺华不是河南宏岳建设有限公司洪门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常某甲跟陈旺华去找我,说陈旺华是搞工程的没有资质,想用我公司的资质,陈旺华给我写个保证书,我把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都给了陈旺华。没有给陈旺华出具过全权处理公司一切事务的委托书。我公司没有同王某己、张克垒、吴某签过合同,没有受过保证金,不知道陈旺华是否用过我公司的资质,陈旺华没有用过我公司的账户。

2、证人常某乙(常某甲)证言

证实陈旺华是范某的副手一起承包了君爱公司的建设工程,后来范某因病终止了合同,陈旺华就用林州二建的名义和我们签订了承包建设工程的合同,林州二建又不让陈旺华用他们的资质,我们就把合同解除了。陈旺华用河南宏岳建设公司洪门分公司的资质是我介绍的,我要求陈旺华提供100万保证金,陈旺华没有交,合同也就没生效。新乡君爱公司没有收过任何人的保证金。

3、证人朱某证言

证实认识陈旺华,陈旺华用过我的建设银行账户,有人往我的卡上打五万元钱,我把钱取出来给陈旺华了,不知道是啥钱。替陈旺华收过15万元的现金,陈旺华让签李娜的名,陈旺华说那是他的会计。

4、证人谢某证言

证实陈旺华让自己给张某戊一万元,其余再没给过。

5、证人魏某证言

证实陈旺华不是君爱的人员,君爱筹建指挥部是常新联负责的,指挥部没有对外发包过工程,也没有收取过保证金。

6、证人窦某证言

证实陈旺华让白某建君爱的厂区道路工程,常某甲知道这个工地所有干活的人都是陈旺华找来的。

7、证人范某证言

证实陈旺华不是新乡君爱的人员,自己没有委托过陈旺华跟别人签订合同,也没有跟陈旺华签过合同,没有收取过保证金。

8、证人王某乙证言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