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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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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7
摘要:(2)证人李某某证言:2014年10月29日下午,田某某要我与他一起到平顶山市要账,然后我俩坐大巴车到平顶山市汽车站,坐出租车到建西中央花园,到中央花园同时我的朋友苗某某也到了,20时左右我与田某某、苗某某到中

(2)证人李某某证言:2014年10月29日下午,田某某要我与他一起到平顶山市要账,然后我俩坐大巴车到平顶山市汽车站,坐出租车到建西中央花园,到中央花园同时我的朋友苗某某也到了,20时左右我与田某某、苗某某到中央花园东边一个小饭店吃饭,在吃饭时有一个男子说哥你也在这吃饭,他说把账给我们结了,我说不用,那个男子说今晚别走了,找个地方洗洗澡,后来我们4人坐出租车到了一个宾馆三楼一个房间(具体哪个宾馆我不知道,我对平顶山不熟,哪个房间也没有记住),到房间后,那个男的说有肉(肉指的是冰毒)你们尝尝吧,田某某问多少钱一克,那个男子说我们这里便宜,几十元一克,你们许昌要几百元一克,然后那个男子从包里掏出3小包冰毒,还有红色的药片,冰毒有的是面状的,有的是块状,那个男子说块状的好,后来我就吸块状的,吸了2次我吸完后下楼去买东西,上楼后去了对面的房间,我吸完就去了另一个房间,那个男子我不认识。吸的毒品没有给他钱。

(3)证人田某某证言:2014年10月29日下午,我和李某某坐大巴车从许昌到平顶山市汽车站,然后做出租车到到建西中央花园找司留柱要钱,刚到中央花园李某某的朋友“毛”(苗某某)也从许昌过来了。当时我给司留柱打电话,他说他不在家,然后我们三个在中央花园附近转了一会,20时左右我和李某某、苗某某在中央花园东门一个小饭店吃饭,在吃饭的时候有一个男子说哥你也在这里,要给我们结账,我没有让他结账,这个男子说哥你既然来了,就在这住一夜吧,然后我们四个人坐出租车到了李庄一个宾馆三楼。进入房间后那个男子从他的绿色包里先掏出塑料袋装的白色东西,并说这是‘肉’,后来又掏出一个白色块状的东西,说这是新型东西,包里还有两包红色的药片都拿了出来,东西都拿出来以后说这东西我们这里便宜,50元一克,你们许昌几百元才能买一克,你们尝尝,然后那个男子拿出一个带塑料管的瓶子,拿出锡纸开始吸,每次吸在锡纸上放有白面,白面上还放有一个红色药片,那个男子吸了有5-6分钟,让我吸我没有吸,我说我心脏不好,李某某开始吸,这时屋内烟气很大,我下楼了,过了一个多小时后我上楼进屋,都不吸了,有十几分钟你们公安过来了,把我们四人带到了公安机关。提供毒品的人我不知道他叫啥名字,就是被一起带来的那个平顶山的男子。那男子当时也没有说要钱,就说这东西可便宜,在许昌卖的很贵。我们之间也没有商量。

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①被告人王某某于2014年10月30日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我是1998年开始吸毒的,原来吸海洛因,近两三年开始吸冰毒。昨天(2014年10月29日)晚上我和刘某甲在中央花园东门附近转悠,司拴柱给刘某甲打电话让我接听(我的电话摔坏了)说他来几个朋友(其中有一个我认识),在中央花园东门饸饹面吃饭,让我去接住并安排住处,我和刘某甲就去了那个饭店,去之后我就看见司某某的三个朋友(其中有两个年龄稍微大点的我以前和栓柱一块见过,是许昌的,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另外一个是第一次见,不知道干什么的,我认为他们是贩毒的,但我不敢确认,没有证据),我和刘某甲和他们接住头后,我就领着他们三个找宾馆住,后来就到了李庄客溢居宾馆开了306房间和309房间,到房间了之后,有个叫战旗的男的给刘某甲打电话说要找我退我这前卖给他的冰毒,我就给金凤说让他来宾馆306房间找我,战旗到房间之后,我和金凤、战旗我们三个到了309房间开始说事。司某某是贩卖毒品的,我平时是跟着司某某跑腿的,这次司某某和一个叫“磊”的男的在南方买了一公斤多的冰毒,可能是被人坑了,这些冰毒不成块状,整体都是碎状的,司某某把这些冰毒买回来之后,在他家(中央花园20号楼20楼东南户)给我让我帮他找人加工、修复成结晶状(块状),我就拿着这一公斤的冰毒通过李庄跑的混混找一个叫王某甲的女的给我处理,后来也没有处理成,这期间我认识了李庄一个叫刘某甲的女的,刘某甲知道我手里有货,后来给我介绍了一个叫战旗的男的通过刘某甲在我这买了75克的冰毒,这75克里面有30多克是我从一个叫刘某乙那里买的(我买的时候是60元一克,我一次买了40克,前期我已经吸了几克),其他的40多克是我从司某某那些冰毒里拿出来的(这些不成块状),我把这两者混到一块于2014年10月28日下午四五点在李庄按47元一克卖给了战旗75克,战旗给了我3500元现金。战旗找我退货就是因为他买到之后发现不成结晶状就找我退,我为了弥补他就从我包里把从别地方买来的冰毒给了他5、6克,他就走了,过了一会儿,战旗又回来了说这东西没人要(这次只有我和战旗两个人在309房间),非得让我给退,我就给他说那你把东西放在这,我卖给别人变成现钱再给你,后来他就走了。战旗走之后,我拿着战旗退给我的毒品到了306房间,这时那三个人在房间里坐着,我说等着也是等着,玩东西吧,他们说中啊,我把包里的吸毒工具拿出来,从那些冰毒里捡出来点好点的,然后把剩下的冰毒散在一张卫生纸上摊在床上,我们就开始吸食了,那个年轻孩先玩,紧接着,那两个年龄稍微大点的也开始吸食,我也吸食了一会儿,之后我们就在房间里聊天,没过一会儿,你们公安机关的人就去把我们带走了。在客溢居宾馆306房间是我开的,吸食的毒品是。客溢居宾馆306房间床上有两个包,一个手提简易公文包,一个斜挎包都是我的。这两个包里面装有手枪、冰毒、锡纸、吸毒工具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床上的毒品是我的,这些毒品是白色,小块透明。枪是一个月前我花800元在李庄一个叫刘某丙那里买的。

②被告人王某某于2014年11月14日在公安环节的供述:李庄客溢居宾馆306房间是我开的,在该房间吸食的毒品是我提供的,我的毒品是冰毒,是从司某某那里购买的,一共购买了47克,我又掺假变成了70多克。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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