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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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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盼盼、宋东旭、范友旺、李辉非法经营、销售假药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7
摘要: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无论本案系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崔盼盼的行为是在依法成立后,以公司为载体从事的犯罪,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3、崔盼盼在公司中所处的地位不属于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所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无论本案系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崔盼盼的行为是在依法成立后,以公司为载体从事的犯罪,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3、崔盼盼在公司中所处的地位不属于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所起作用明显较轻,应属从犯,依法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崔盼盼归案后能认罪、悔罪,建议法庭在认定从犯的基础上从轻处罚;5、崔盼盼患有严重的类风湿疾病,给以法外施恩,依法判处缓刑。

被告人宋东旭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辩称,我是按正常招聘进入公司,我不参与销售、分工与提成,我只是技术者,我认为不构成销售假药罪;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我不知道,请法庭依法判处。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被告人宋东旭的行为构不成非法经营罪的诸要件;2、指控生产、销售假药罪概念不清;3、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宋东旭没有积极参与犯罪,仅仅是从事岗位正当工作而已;4、如被告人宋东旭构成犯罪,有以下情节:①被告人宋东旭在本案中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②被告人宋东旭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在侦查阶段被告人宋东旭积极协助侦查机关提取电脑系统的有关数据资料等,为案件的办理提供了积极帮助。根据我国立法原则和审判实践上应当视为立功表现,依法应当从轻处罚。③被告人认罪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④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且无前科劣迹。综上,建议法庭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被告人范友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辩称,对事实无异议,但应定为非法经营一罪。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本案应按非法经营罪一罪进行定罪处罚;2、被告人范友旺存在以下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①被告人范友旺系从犯;②被告人范友旺归案后一直都能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悔罪诚恳;③被告人范友旺平时表现一贯良好,属初犯、偶犯;④本案在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综上,建议法庭依法对被告人范友旺免于刑事处罚。

被告人李辉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辩称,对事实无异议,我没有制造与销售,也不知道是假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被告人李辉只构成非法经营犯罪且具有单位犯罪的特征;2、被告人李辉不构成销售假药罪;3、若本案中认定被告人李辉犯罪,李辉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①被告人李辉系自首,应当减轻处罚。②被告人李辉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③被告人李辉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④被告人李辉系初犯、偶犯。⑤被告人李辉人身危险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综上,建议法庭对其判处缓刑。

经审理查明,2010年初至2013年9月,杨建伟、杨锋(另案处理)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销售经营药品成立商丘市光伟科技有限公司和商丘市神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光伟公司下设话务部、回访部、物流部、业管部、办公室等部门,神州公司负责公司所销售的药品广告制作、宣传,神州公司找人冒充专家及患者,夸大药品性能,并制作的虚假广告在全国多个地方的广播电台播放。光伟公司设有多部在广告中宣传的400免费电话,公司员工在接听电话时,按照公司业管部门事先制作的话术,冒充专家或者医生的身份与打进电话的客户推销公司所销售的药品。杨建伟、杨锋等人,采用此种经营模式共销售产品三十多种,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检验,其中虫草旺拉、“同仁”根黄金、灵芝景天胶囊、鹿血旺拉营养素胶囊、降压溶栓胶囊、“太空弹”太空生力胶囊六种药品为假药。“好药师”男宝胶囊、“鑫方”壮阳春胶囊、李福堂锁阳固精丸、博力金刚七鞭回春乐四种药品为真药。

被告人崔盼盼(系杨锋的妻子)2010年10月进光伟公司做话务部接线员,冒充医生专家与拨打免费电话咨询的客户沟通,诱导其购买公司药品。后担任话务部C组组长,2012年10月任光伟公司业管部经理,业管部负责招聘、培训员工(包括企业文化、话术、产品知识),重点培训话术,推销药品。2013年8月29日,其和张丹、林效可(二人另案处理)一起将公司话术单、宣传单一起拉到一河边销毁。崔盼盼在公司上班期间,公司经营真药46541305元、假药112748224元。

被告人宋东旭2010年12月份进入商丘市光伟科技有限公司做入单员,2010年12月至2013年6月份在商丘市光伟科技有限公司任网络部经理,2013年6月任公司营运部总监。宋东旭在公司上班期间,公司经营真药46541305元、假药112748224元。

被告人范友旺2010年底经林效可介绍至光伟公司管理仓库。2013年8月29日,其与林效可、黄磊、黄战、杨涛、朱龙四人将药拉到山东浮岗林庄一个废旧的窑厂里烧掉。2012年范友旺跟随杨锋、林效可、崔盼盼到吉林通化购买药品。2013年6、7月份,杨锋安排范友旺去商丘永寿堂大药房去套取该大药房的销售药品的有关手续复印件,然后根据大药房的手续和中国邮政速递商丘分公司签了一份委托发代收货款的协议。范友旺在公司上班期间,公司经营真药46541305元、假药112748224元。

被告人李辉2010年12月招聘至光伟公司,2011年初,在安阳林州市,负责林州周边区域药品的销售。后与郑州双晟物流有限公司的刘春辉联系,由双晟物流有限公司负责药品的发货和药款代收。2012年初到公司物流部工作,2012年6月担任公司物流部经理,物流部负责公司销售药品的进销存系统订单状态的审核、变更、汇总,为物流、快递等公司提供药品发货的数据。李辉在公司上班期间,公司经营真药46541305元、假药112748224元。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公安机关的搜查笔录及扣押清单证实,2013年9月25日,在商丘市光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的仓库内,公安机关扣押了“鑫方(包含张氏胜方)壮阳春胶囊”、“李福堂锁阳固精丸”、“好药师男宝胶囊”、“博力金刚七鞭回春乐胶囊”、“同仁根黄金”、“虫草旺拉胶囊”、“太空弹生力胶囊”、“灵芝景天胶囊”、“降压溶栓胶囊”、“鹿血旺拉营养素软胶囊”等十种药品。

2.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证实,商丘市光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商丘市神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