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现青租房处的房门外挂一塑料皮门帘,有两条塑料条上有擦拭状血迹。房内双人床床尾至门口地面上有成趟带血赤足足迹,脚尖均朝向东南方向,为人的左脚所留。在赤脚足迹北侧,双人床东北角至房门中间地面上有一趟滴落状血迹。双人床东北角东侧床边地面上有一不规则状血泊。在血泊东侧地面上有一枚烟蒂。在房门西北侧地面上有一枚带血穿鞋足迹,脚尖朝西,为人的右脚所留。 双人床北侧地面上有一片凌乱的带血穿鞋足迹。双人床东北角床单上有一大片浸染状血迹。 8、证人陈某丁证言,2014年1月18日晚上,其在陈某戊家中喝酒时,因小便与别人发生冲突,被人劝开后其离开陈某戊家。之后因心中气愤与程某某一同返回陈某戊家中,和陈某戊、陈某甲等人去找与其发生冲突的那人说事。敲开门后,陈某戊和陈某甲进入屋内,其与对方的女的发生打斗,大约一分钟左右,有人说走,其就走了。 9、证人陈某戊(陈某甲的堂弟)证言,2014年1月18日19时许,陈某丁、陈某甲等人在其家喝酒。期间陈某丁出去解手时与人发生冲突,被人劝开后陈某丁就走了。后来陈某丁和程某某又返回,陈某丁说“我在你家喝酒,你邻居打我了,你不去问问?”其和陈某甲就去敲孙现青的房门。开门后陈某甲问孙现青为啥打陈某丁,孙现青说陈某丁在二楼撒尿,双方说着就着急了,孙现青就掐其脖子,陈某甲等人就上来劝架,陈某甲将孙现青拦到孙现青的屋子,程某甲、都某某把其劝回自己的屋子,其要拿刀,被程某甲劝阻。其出来让陈某丁和程某某先走了,在楼梯口听见都某某喊“胜发被刀捅了”,其过去把陈某甲送到医院。 10、证人程某甲(被害人陈某甲的亲戚)证言,案发当天陈某丁、陈某甲等人在其家喝酒,期间陈某丁因为在楼道口解手与孙现青发生冲突,被劝开后陈某丁离开其家。后来程某某打电话说陈某丁因为刚才的事生气,陈某戊让程某某把陈某丁送过来。程某某、陈某丁来后,和陈某甲、陈某戊等人一起去找孙现青。孙现青开门后就骂了一句,陈某甲、陈某戊、陈某丁、孙现青、栗某某就拉扯在一起。孙现青掐着陈某戊的脖子,陈某甲上前掰开孙现青的手,不让掐陈某戊。陈某戊要回屋拿刀,其和都某某去劝陈某戊。之后其出来看到陈某丁和栗某某相互抓对方的头发,其和程某某拉开双方。其和程某某将陈某丁推到陈某甲家门口时,听见都某某喊“胜发流血了”。其和陈某戊过去就看到孙现青的床上有一片血,都某某正拉着陈某甲从孙现青的屋里出来,就赶快将陈某甲送到了医院。 11、证人都某某(陈某甲的妻子)证言,2014年1月18日晚上吃饭期间,陈某丁因为在楼道口解手与孙现青发生冲突,被陈某甲等人劝开。陈某丁走后停了几分钟,陈某甲回到自己房中说陈某丁和程某某要找孙现青算账。几分钟后,陈某丁和程某某就过来了,在楼道里陈某戊、陈某甲、陈某丁、程某某说了一二分钟话,陈某甲等人就去敲孙现青的门。大约2分钟后孙现青开门,听见孙现青说“别进我的屋,给我滚出去。”陈某戊说了句话,接着就听见打架的声音。其出来看到孙现青和陈某戊扭打在一起,栗某某出来,陈某丁和栗某某扭打在一起,后陈某戊就从孙现青的房门往东走,嘴里还说着“刀呢”,其和程某甲就去夺陈某戊拿的刀。之后其出来到孙现青家看情况,见孙现青和陈某甲二人站在孙现青家门里,其将站在孙现青家门口的女儿拉回家,又返回孙现青的家门口,看到孙现青拿着一把匕首,半坐在床上,陈某甲摁着孙现青的手,两个人在夺刀,就看到孙现青的手上有血,地上也有血。陈某甲说“哥,我流血了,别动了。”说了两遍,孙现青没有松手,陈某甲先松开手。后来程某甲、陈某戊一起将陈某甲送到医院。 12、证人栗某某(被告人孙现青的妻子)证言,2014年1月18日晚上8点多,在二楼的水管处,孙现青和另外一名男子发生了争吵,经陈某甲调解就各自回屋了。大概晚上22点左右,有人敲门。开门后陈某甲等人就打孙现青,其出去拦架,对方一个男子拽其头发,跺其肚子,其他人还在打孙现青。其被拉开时,就已经在门外了,其进屋看到孙现青在外间床上躺着,陈某甲在孙现青身上压着,双手掐着孙现青脖子下方的位置。其就上去掰陈某甲的手,但是没有掰开,这时都某某在旁边喊,地上怎么有血呀?其和都某某等人把陈某甲从孙现青身上拉开,看见陈某甲的右腹部有血迹,地上有血,床上也有血迹,孙现青躺在床上,双手摊开在身体两侧,左手旁边有一把水果刀。 13、证人陈某己(陈某甲的本家兄弟)证言,2014年1月18日晚上在陈某甲处喝酒时,陈某丁在二楼平台尿,与在这个院租房的一个男的发生口角。听见他们在外面吵架,就都出去把双方劝开,陈某丁没吃饭先走了。 14、证人王某某(陈某甲的朋友)证言与陈某己的证言基本一致。 15、证人杜某某(孙现青的房东)证言,2014年1月8日晚上听到有人喊救命,出来看到陈某戊和他媳妇、陈某甲的媳妇抬着陈某甲正下楼,他们把陈某甲抬到面包车上后陈某戊就开着车往医院走了。 16、证人孙某某(孙现青的儿子)证言,2013年1月18日晚上其正在三楼睡觉,大约快10点的时候听见楼下有打架的声音。其下楼看见陈某甲的几个朋友正抬着胜发往外走,陈某甲的妻子说,“恁爸把恁叔捅伤了,赶紧去开车!”她边说还边打120急救电话。陈某甲的几个朋友说“不用,不用。”就把其推到一边了。其进到屋里后,见地上有血,其父亲孙现青坐在床上,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 17、辨认笔录,程某某在12张照片中辨认出与陈某丁发生冲突打架的人就是孙现青。 18、辨认笔录,都某某在16张照片中辨认出伤害陈某甲的人就是孙现青。 19、辨认笔录,孙现青在10把水果刀中辨认出其捅死陈某甲时使用的凶器。 20、被告人孙现青供述,2014年1月18日晚,见一个戴眼镜的男子在楼梯口解手,其制止时发生口角,陈某甲、陈某戊等人出来劝开。其回家看会儿电视就睡觉了。大概10点左右陈某甲、陈某戊敲门,一开门就进来五六个人。刚才在楼梯口解手的人就骂其,并朝其头部打了一巴掌,这时五六个人就动手打其,栗某某出来拦架也被人打了。其被栗某某拉到屋里,陈某戊、陈某甲、陈某戊的哥和戴眼镜都跟进来了,陈某甲把其搂拽到床上,其右手摸到了小黄桌上的刀子,想谁离其近就扎谁,正好陈某甲离其最近,其刀尖向上捅了几下又刀尖朝下扎了几下,陈某甲夺刀,其又胡乱扎了几下。这时听见有人喊了一声流血了,就没人动手了,其他人就把陈某甲搀扶走了。其当时害怕在床上坐着发愣,栗某某打电话报警的事其知道,其在等着公安局来处理这件事。 21、被害人陈某甲身份证明。 22、被告人孙现青户籍证明及无前科证明。 2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交的身份证明等证据。 上述证据均经当庭举证、质证,查证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