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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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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周攀登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4)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0
摘要:(6)证人徐晶晶证言:周志愿(周如意)、周攀登、王帅、和王帅一起来的那个男子参与打架了,双方男子打架时我没有看清是怎么打的。不知道我们这方的男子有人拿刀子没有。在车上,我老公坐在副驾驶座上,呼吸比较急

(6)证人徐晶晶证言:周志愿(周如意)、周攀登、王帅、和王帅一起来的那个男子参与打架了,双方男子打架时我没有看清是怎么打的。不知道我们这方的男子有人拿刀子没有。在车上,我老公坐在副驾驶座上,呼吸比较急促,我老公流了很多血,我掀开老公衣服一看,我老公周志愿(周如意)肚子上被人划了一刀,肠子都出来了,右肩膀上也被人捅了一刀,牙也掉了一颗。攀登、王帅、和王帅一起来的那个男子也都受伤了,他们具体伤到哪里我不知道。周如意当晚上身穿的白色带黑点衬衣,这件衣服在医院我婆婆扔掉了。

案发后周志愿的黑色福特两厢轿车,在停到医院后,当晚我在真源医院把车钥匙交给了我的婆婆杨秀丽。车后来弄哪去了不知道。

我不知道车上有刀子。任超珍没有参与打架,当时是因为王帅先给KTV包房内的一个小姐发生了争执,之后我和任超珍从包厢内出来,在大厅内任超珍和那个小姐吵了起来,吵过之后我们就走了,走到KTV外面我和任超珍、周如意还有周攀登一起都上车了,到车上发现人不够,就看KTV大门口处,这时发现戴龙春光着膀子和别人在门口打着架呢,王帅看到了,也过去帮他打架,然后我们几个就从车上下来了,周如意、周攀登、王帅朋友上去参与了打架,我和任超珍就在车旁边站着看,没有参与打架。我看见一开始的时候是戴龙春光着膀子从KTV内和别人打着出来的,后来在打架中打的比较乱,我也记不清他都打谁了。王帅朋友过去怎么打的我也没看清,当时比较乱。我不知道王帅的朋友叫什么名字。

(7)证人杨蒙蒙证言:案发当时周志愿(周如意)和给周如意一起的那三个男子(周攀登、王帅、和王帅一起来的朋友)中有一个人拿刀了。具体谁拿的我没有看清。我去推电动车时,如意和那三个男的给对方打起来了,戴龙春没有打,如意和那三个男的打过架后坐车和如意的媳妇还有那个女的一共六个人跑了,戴龙春在路边等我,没有走,紫禁城的人没有追上如意的车。我的手提包让戴龙春拿着的,包里有手机和戴龙春的身份证、银行卡,紫禁城的人打戴龙春时包不见了。

案发之后周志愿(周如意)等人上车时,看见周如意手里面拿了一把匕首,刀刃大约十几公分。

(8)证人任超珍证言:在2011年的农历八月十四的晚上(阳历日子记不清了)我和周如意、徐晶晶、戴龙春、戴龙春的女朋友、王帅、王帅的朋友一起到紫金城KTV去唱歌,周如意开着他的车,当时我们在一楼挨着吧台的那间房唱歌,房间号记不清了,在唱歌期间王帅出去了一趟又回来了,回来后也没说啥,过了一会儿有个个子一米六左右的女人带着两个男人来到我们包间内,王帅他们几个男生就把这三个人推出包间外了,接着我和徐晶晶还有戴龙春的女朋友一起出去看是怎么回事,走到大厅的时候就看到那个一米六左右的女人在和王帅吵架,我就问周如意是怎么回事,周如意告诉我说那个女的一开始撞着王帅了,那个女的和王帅吵架的时候还骂骂咧咧的,她当时说她已经道过歉了。我看她态度不好,就走到她面前对她说:“道歉也不是你这态度啊。”那个女的就对着我说:“信不信我今天毁了你。”然后站在我身边的那几个男生就对着那个女的说:“你毁个试试。”又继续吵了起来。吵过架后他们KTV的一个服务员对我们说那个女的是个“小姐”,她今天喝多了,你们别给她吵了,之后那个服务生就将我们在房间内的衣服、包之类的随身物品给我们拿出来了,我们一行人就出大门口上车准备走了,当时车上有我、周如意、徐晶晶、周攀登还有王帅的一个朋友,我们上车后发现少了一个人,就回头看大门口谁还没出来,发现王帅被几个20多岁的男子从大门口打出来了,他们几个男生就下车去扶王帅,刚下车从KTV大门处出来好些男生,当时也没看清有多少人,然后两帮人就打了起来,我看他们打起来了我就下车站在车旁边了,打了大概有一两分钟就不打了,和我一起的几个男生说周如意受伤了,我们就开着车带着周如意送到真源医院,之后我们几个就各自回家了。

当时和我一起的这几个男生都参与打架了,我就看到他们用拳打,用脚跺,没有看到他们拿东西。

(9)证人黄晓飞证言:A02房间陪唱小姐“小雅”喝多酒出门碰着A05的客人,“小雅”对A05的客人说对不起,A05的男客人说:“对不起算啥,对不起值几个钱。”当时“小雅”的脾气也不好,就嗷嗷叫,这时不知道从哪过来一个女的,有20多岁出来就骂“小雅”:“你妈里个X,你算老几。”(经劝)A05的客人还没走完,“小雅”就对A02的客人说:“我刚才都给他们道过歉了,他们还说难听的。”然后A02的客人就说:“谁,谁。”说这话的是一男的,有27岁左右,嘴一圈留的有胡茬。小雅说就是门口那几个,小雅说完自己就跑出去了,A02的客人就都出去了……。之后我就看见一个人躺在地上,还有一个人跪在地上那个人旁边,我看见跪在地上那个人左侧腹部有血,右手在打手机,左手按在躺在地上那个人的胸部,我看见这情况我就报警了。

(10)证人陈晓琴证言:2011年9月12日晚上9:30分左右,张宇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到紫金城”A02房间唱歌,我接电话后我就带着我的一个小妹孙灿到紫金城A02包房唱歌,当时房间有六个男的我认识张宇一个人,其它五人不熟悉……我给张宇打电话问张宇回家没有,接电话的是个女的,她说:“张宇被人砍了,他现在人民医院。”我随后就赶到了人民医院,在人民医院就楼见到紫金城的一个女服务员(她和张宇是朋友)身上有很多的血,她在哭,她随后问我借手机打电话,她拿着我的手机下一楼走了。

(11)证人孙灿证言:后来一个叫张宇的给陈晓琴打电话,让去紫金城唱歌,我就和陈晓勤到了紫金城A02房间,当时有六个男的我都不认识,也不知道他是哪里的。我们玩到11:50时有几个女的可能认识,那六个男的,一会来一个,一会进来一个。陈晓勤说我们回去休息……回到房间后过了一会陈晓勤给张宇打电话问他们回去了没有,当时是一个女的接的电话讲:张宇出事了,然后我们就来医院了,具体发生什么事我不知道,见到一个女孩说伤了三个人,死了一个人,刚来时有两个警官给我们一起去看了,那个死的人我不认识他,也见到了那三个伤者,我也不认识他们。

(12)证人梁瑞东证言:2011年9月12日凌晨零时许……我下车后看到紫金城门口护栏旁边站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当时我只看见他胳膊上有伤,具体是哪个胳膊我记不清了,我让他上车,他说你们别管我,先抢救伤重的,然后我就看见离柏油路三、四米路北的花砖上躺着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青男子,他躺的地方在紫禁城KTV大门靠东边一点,我看不太清,灯光比较暗,当我想上前看的时候,被几个人拦住了,他们几个不让我上前去看,并且抬起在花砖的躺着的那个年青男子往120急救车抬…我发现这个男子瞳孔放大到边,无意识,无呼吸,静动脉无波动,左乳头下方有一四到五厘米的刀口。我对跟上车的三个人说这个人死了,那三个人一听,就下车跑了,我就把死亡的那个年青人送到太平间。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