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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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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周攀登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0
摘要:案发当天我和王磊曾经回去了,后来我们觉得时间太早又拐回紫禁城,当时有12点左右,到一楼大厅时吧台吵得厉害,我们到A02包间后见包间没人,张宇他们几个都已经走了,我就给田高打手机,没人接,我们就到外面去找他

案发当天我和王磊曾经回去了,后来我们觉得时间太早又拐回紫禁城,当时有12点左右,到一楼大厅时吧台吵得厉害,我们到A02包间后见包间没人,张宇他们几个都已经走了,我就给田高打手机,没人接,我们就到外面去找他们,我俩走到紫禁城门口时看到有七八个一二十岁的男孩在大门口围着田高、张宇两个人打,我和王磊急忙上前捞,中间有一个男孩上身穿白道道的T恤,我用手推了他的肩膀一下,这个男孩用刀子朝我的胸部扎了一下,我没有感觉到疼,就往那一站,看到我西南边一米多远处有一个高个子男孩用拳正打王磊的头,王磊当时被打的要摔倒的样子,我急忙上前帮忙正准备打这个高个男孩时,这时用刀扎我的那个男孩又持刀上前朝王磊的胸部扎了一刀,把王磊扎倒在地(我还没有打到高个男孩时)。之后这几个人就往西跑,坐上事先停好的一辆轿车就正西跑了。这时我发现我的胸部流了好多血,王磊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胸部有一处伤口,流了好多血,田高坐在西边的地上身上也有好多血,随后我们就被送到医院了。拿刀扎人的这个男的我见到他能认出来,他拿的是一把七、八寸长的匕首。我的胸部被扎了一刀,左胳膊也被扎了一刀,都是这个男孩扎伤我的。我看到是用刀扎我的那个年青人朝王磊的胸部扎了一刀,把王磊扎死的。打我们的这七八个男孩都是一二十岁,其中一个是高个子,他当时也参与打王磊了。还有光着膀子的,其他的我没有看清。

我和王磊回来后见田高在紫禁城大厅快到门口的地方和一个光着膀子的男的在那说话,张宇也在旁边说话,见田高左手拿了一把刀子,是折叠的匕首,刀刃有三四公分,然后有个人把田高拉到吧台边上,张宇和光膀子的男的走出去了,我和王磊走到大门口的时候,我看到张宇和光膀子的男的还有一个女的在大门口门外边说话,有七八个人从西往东走过来,田高从我和王磊后面出来,走到那个光膀子的男的前面啥也没说就跺了光膀子男的一脚,然后田高就和穿白色上衣的男的打在一起,我和王磊就上前帮忙打架,我跺了穿白上衣的男的一脚,那个男的扭过身就和我打,我感觉他是一拳打我胸口上了,我一脚把他踢一边去了,我的鞋踢掉了,我弯腰去穿鞋,我抬头看的时候,看到那个穿白衣服的拿着刀子去捅王磊一刀,王磊就倒地上了,我看见那个男的拿刀子,我才低头看我的胸,发现胸口正在流血,胳膊也很痛,我回头看田高,田高捂着胳膊,左胳膊在冒血,张宇拿砖头去砸打王磊的那个高个子男的,那个穿白衣服的男的拿刀子又捅了张宇一刀,然后他们几个就跑了。

去年农历8月14日我和张宇、文力、王磊、田高、强子、以及强子的一个朋友在鹿邑县紫金城KTV唱歌,文力在那玩了一会就走了,强子到十一点多的时候走了,过了不久(约快12点了),我和王磊也走了,我们到长虹宾馆骑上摩托车刚走到付桥就接到田高的电话,说有事让我们俩回去(打的王磊的手机,该手机当时在我的口袋里装着,我接的电话)。当我们回到歌厅的时候就发现有几个男的和歌厅的一个田高所认识的陪唱的女子在歌厅的大厅里大吵起来了。我到那后就站在一边看,当时我发现田高手里攥着一把匕首,张宇一直在旁边讲和,后来人就被劝出来了,走到外边的街上,不知道什么原因,对方那边的人先要回去就打算上他们的车了,结果又拐回来了,于是田高就先动手开始和对方打架。田高先和对方的一个光着膀子的男的打起来的,然后对方的男的和我们这边的男的都开始乱打起来。由于当时灯光微弱,也看不见当时别人都是怎么打的。

刀子大约露出二、三寸的刀刃,啥颜色啥样式没看清,我们这方打架的有我、田高、张宇、王磊共四个人,对方有七、八个人的样子。打架过程中田高怎么使用的匕首我不知道,打架过后,在鹿邑县人民医院的病房里,我、田高、张宇住在一个病房里,我听田高说他的匕首在打架时被人夺走了,他说这话时,我、田高、张宇都在病房里,他没有说咋使用的匕首,也没说夺走他匕首的是个什么样子的人。

我印象打架前田高手里拿的是一把双刃的刀,当时刀尖是伸出来的。打架时用匕首扎人的那个人我认不出来了。

(5)证人张宇证言

9月11日晚上,我和田高、坤鹏、王磊还有我朋友强子到紫禁城唱歌,先后找了两个陪唱小姐楠楠和小雅,强子先走的,后来我们也准备离开包房,我是最后一个离开包房的,走到大门口好多人打起来了,我一看,坤鹏、王磊都已经被打倒在地了,我就上去帮忙,从后边上去抓住一个正在用刀捅王磊的男的就打,我踩住他的头发,用拳头打他的头,那男的转身就用刀捅我,一刀扎在我胸部,然后那男的就跑掉了。还有三个男的围住我打,后来那几个人就跑掉了。后来有一个光着膀子的男的没有跑掉,被我抓住,把他摁倒在地上了,我因胸部流血过多,没能控制住那人,被他挣脱掉了。后我就让陪唱员小雅和我一起坐三轮车去人民医院了。小雅当时从地上捡起一个钱包,以为是我掉的,就装在了我的裤兜里,钱包里有一个身份证(是我摁倒在地的那个光着膀子人的),我刚才已经把钱包交给公安了。

扎我的刀是把黑色的匕首,刀刃也是黑色的。

那天晚上,我们四个在紫金城KTV那唱了一会,强子过来喊了一个朋友,我们又叫了一个陪唱,我们几个就在房间里唱歌,中间我们叫的陪唱的小雅出去了一趟,不知道因为什么,小雅和我们对门的那个房间一人吵了起来,小雅进到我们房间后跟我说她被人打了一耳光,我们几个就出去看看,当时吴坤朋、王磊、强子已经走了。我和强子的一个朋友、田高出去就和对方的人吵起来了,这时田高又打电话让吴坤朋和王磊回来了,我们这边只有我、田高、吴坤朋和王磊,还有一个强子的朋友,一共五个人。刚开始我们就是用手、拳头打,当时我身上有一把水果刀,被田高拿去了。打架的时候,对方四五个人一起打我,我就用拳头朝他们身上打,我打不过他们,就又跑,他们在后边撵我,就从地上捡起一个砖头朝他们打,我用砖头朝对方一个个头矮的头上砸了一下,他就倒地上了,然后我朝一个个子高的头上砸了一下,他被我砸倒了,我在砸对方时,对方另外一个人用刀捅我,他朝我右胸捅,我一闪,刀一直刺到我胳肢窝。对方捅我一刀子后,他们就跑了。这时我看见王磊在地上躺着,田高、吴坤朋在地上坐着。后来我们就被送到医院了,王磊被对方捅了,捅了几刀我不知道,还没到医院就死了。我的刀被田野(田高)拿走了,他用没用我不知道。我的刀是一把黑色水果刀,折叠的,合起来有10公分左右。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