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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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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某甲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8
摘要:证人李某乙(系顾某甲的朋友)的证言,证实2013年12月28日晚上,同朋友顾某甲、盛明中到至尊KTV三楼唱歌,其和盛明中先走了,走在路上时,顾某甲打电话称被人打了,二人便返回至尊三楼,看到有好多人在那推推攘攘,

证人李某乙(系顾某甲的朋友)的证言,证实2013年12月28日晚上,同朋友顾某甲、盛明中到至尊KTV三楼唱歌,其和盛明中先走了,走在路上时,顾某甲打电话称被人打了,二人便返回至尊三楼,看到有好多人在那推推攘攘,派出所的民警也在现场处理。见顾某甲在跟王某甲厮打,当时对方人加上拉架的人比较多,场面很乱,无法控制,后顾某甲被王某甲勒脖子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KTV保安上去掐住他的人中,等一会儿才有反映,他醒过来之后就站不起来了,保安及其他人就把他往楼下抬,他吆喝腿疼不让抬。后来保安及其他人连抱带扶下楼时,某甲准备下台阶,不知谁推了一把,顾某甲头朝下滚了下去,滚到一楼到二楼转向处,然后KTV的人把他抬到外面等救护车。他的伤是和对方厮打时被跺伤的。

证人武某甲(至尊KTV老板)的证言,证实那天晚上十点左右,KTV三楼服务员到四楼喊他,说三楼一个服务员挨打了,就到三楼见一个男的在踢服务员金春,后警察就到了,控制了打人的男的,在民警带那男的走时,三楼过道内聚了好多人,已经无法往外走,不知咋回事在楼梯口处顾某甲与一名女的打起来了,于是就赶紧和派出所的人过去拉,在拉的过程中,王某甲倒在地上,顾某甲拿出一把刀,保安和服务员赶紧去制止,正在准备夺他刀时,王某甲又爬起来,去打顾某甲,这时服务员冯友玲被扎伤了,刀也掉在地上了,王某甲与顾某甲扭打在一起,大家费了好大劲才把他们拉开,一分开他们两个都躺在地上,顾某甲躺在地上没有一点反映,保安涂某甲就赶紧掐他人中,还是没有反映,当时害怕出大事就赶紧想往楼下抬,某甲准备抱他腿往楼下抬时,顾某甲喊腿疼不让抱,胡乱吆喝乱翻,后来保安就一个人抱着往楼下走,走到楼梯口时顾的一个朋友不让下,一拉一推就没抱着掉下去,从楼梯上滚到二楼转台上了,然后其和保安就把顾抬到KTV外边等救护车了。

证人涂某甲(系至尊KTV保安)的证言,证实2013年12月28日晚上9点半左右,他正在至尊KTV一楼停车场看车,这时经理余某甲用对讲机叫他,说三楼有个客人打服务员了,他就上了三楼,见老板武某甲和经理余某甲在那里劝说双方,没多大一会儿派出所的人也来了,当派出所的人正在处理此事时,三楼走廊楼梯口突然有人打起来了,出于保安的职责赶紧跑过去拉架,见王某甲正在打顾某甲,武老板把顾某甲往一边拉,他抱王某甲往另一边拉,这时和王某甲一起的几个女的又上去打顾某甲,他又上去拉这几个女的,回头看到王某甲手里掂个灭火器又往这边来了,他就把王某甲抱住了,把他拉到999房间门口,顾某甲手里拿个小刀准备刺王某甲,情急之下他把顾某甲拿刀的手推开,小刀也掉地上了,接着顾某甲躺在地上装晕。然后他和老板准备把顾抱到楼下,某甲准备抱时顾自己又站起来了,他就和老板准备把顾扶下去,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和王某甲一起的几个女的又过来打顾几下后,顾就从楼梯上摔下去了,接着他就把顾抱到一楼门口了。打架时,王某甲用拳头打顾某甲的头,用脚踢他的腿。

证人李某丙(至尊KTV经理)的证言,证实2013年12月28日21时许,听说服务员在三楼被人打了,她就来到三楼,见王某甲站在中间劝架,一方自称是王某甲的老表,另一方是店的女服务员金春,当时见没法和解,她就打电话报警了。警察过来后,要将王某甲的老表带走,那人不愿走。这时三楼南头又有人打起来了,过去一看,见王某甲和顾某甲在撕扯,民警也过来制止,店里服务员、保安也在劝架,当时场面比较混乱。后来见王某甲和顾某甲都躺在地上,好像是晕过去了,和王某甲一方的人还要打顾,为了防止又打起来警察就让先将顾抬下去。然后保安就脱衣服去抱顾,一抱他就喊腿疼,在地上打滚不让抱,和顾一起的两个朋友也不让抱。然后,不知怎么的顾就从楼梯滚下去了,后老板和保安将他抬到大门口。

证人卢某(系王某甲的妻子)的证言,证实2013年12月28日22时左右,她和王某甲、吴某等在明港至尊国际三楼一包间里唱歌,突然有个女服务员叫王某甲说外面有人找他,他就出去了。随后她也跟着出去,在通道中有很多人,比较拥挤,出门往南某甲走一截上来一个男的(指顾某甲)照王某甲的太阳穴打了一拳,当时就把他打倒了,她赶紧上去护他,那男的也照她的腹部跺了两腿,后看到那男子拿刀乱捅,也不知道是否捅住人。等一会儿,派出所的民警及时赶到将她和王某甲送到铁合医院。

证人李某丁(系王某甲的朋友)的证言,证实当天晚上同王某甲夫妻、吴某等在至尊KTV唱歌,在唱歌的时候,一个女服务员喊王某甲,王某甲就出去了。过了一会儿,王某甲的爱人卢某也出去了,随后她也出去了。出去后,见许某与服务员产生矛盾,王某甲站在中间劝架。在劝架的时候,从王某甲后来过来一个喝的醉醺醺的男的(指顾某甲),不知道因为啥该男子跟王某甲动手打起来了。她过去劝架,好多人也在劝架,警察已经在场了,等她过去的时候,看到那醉酒的男的已经倒在地上了,后王某甲不知道咋搞的也倒在地上了。后来至尊的保安准备把醉酒的男的抱下去,那男的爬起来就要跑,保安还在拉着他。后听见她儿子在包房内哭,就回房间了。等再出来走到至尊门口花池跟前,见到那醉酒男的斜着身子靠在地上叫唤腿疼,然后120过来将他抬上车,带到医院了。

证人吴某(系王某甲的朋友)的证言,证实2013年12月28日22时左右在至尊国际三楼333包房唱歌,一个女服务员叫王某甲,王某甲就出去了。随后她随王某甲的爱人也出去了,见王某甲在三楼走廊里,衣服被撕烂了,一个喝醉了不认识的男子(指顾某甲)上来照王某甲的脸打了一拳,把王某甲打倒了。王某甲的爱人去扶他,并质问那男子为啥打人,某甲说一句话,那男子就对她拳打脚踢,把她的脸也抓破了,手被打伤了,还抓住她的头发打到三楼服务台房间里,后被人拉开。拉开后那男子拿出一把刀乱捅,听到有个女子在叫,也不知他捅住谁了。外面打一团糟,这时派出所的民警已经赶到,那男子倒在地上,他起来后往楼下窜,结果倒在地上,他就叫腿疼,后被他的朋友弄下楼了。

证人段建辉(系王某甲的朋友)的证言,证实那天他跟北京回来的朋友吃饭,吃了饭到至尊三楼包房内唱歌,听到外面吵闹声音,就出去看,一个男的(指顾某甲)跟喝醉了似的,在那胡乱骂人,乱打人。在场的保安等人在那劝拉,他见不认识,就返回房间唱歌。过了一会,听到外面乱的声音更大,还有女人哭的声音,再次出包房,看见王某甲和那个男的在三楼梯口地上躺着,没有打了。后回家走到至尊一楼大门口,见那男的在地上躺着,叫唤腿疼,警察也在场。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