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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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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尤某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8
摘要:今天上午11点多钟我在汽车西站南边的南阳到上海的班车前面站着,听到有人在喊:“撞住人了。”我才注意到南阳到南昌的班车拦腰撞到南阳到镇平的班车上,现场好多人上前推车,我也去帮忙了,在把江西车推开后,十几

今天上午11点多钟我在汽车西站南边的南阳到上海的班车前面站着,听到有人在喊:“撞住人了。”我才注意到南阳到南昌的班车拦腰撞到南阳到镇平的班车上,现场好多人上前推车,我也去帮忙了,在把江西车推开后,十几个人还在推着,怕车还往前溜,我就把车前后门都打开了,上到驾驶位把班车的手刹拉起来刹住车,我下车后发现手上沾的有机油,又上车用车前方的毛巾擦了一下手,随后就下车在旁边站着。被撞住的是个年轻小伙,穿的是黑色上衣。10分钟左右120的急救车过来了,120急救人员来后在现场抢救,好像是抢救无效就把人抬到急救车上拉走了。我听到撞到人后去帮忙推车时南昌车车门是关着的,我随后把车门打开的,我们两车挨着,平时帮过忙,知道怎么开。我上到南昌车上时车上的手刹没有拉。我去帮忙推车时,南昌车的人没有在现场。南阳到南昌的班车,前白后蓝,车牌号码:赣AA69xx。车在南昌位置上停着,已经熄火,车上没有人,车门在锁着,手刹没有拉,车钥匙没有注意在不在车上。南阳到镇平的班车,紫色,车牌号码:豫RR68xx。车在汽车站进站口处停着正往外吓人,有没有熄火我不知道,被撞的人就在镇平车车腰处的行李箱处。被撞人是一个年轻男孩,穿着黑色上衣,是镇平班车上的跟车人员。后来那个被撞的男孩被120的急救车带走了。

证人高某某证实自己案发时在现场,听到有人说撞倒人了,帮忙推车,后来上到南阳到南昌车上发现手刹没拉,将手刹拉上的事实。

(4)证人刘某某,系汽车站值班工作人员)于2015年5月1日17时00分至2015年5月1日17时35分在南阳市公安局光武派出所车站综合大队询问室作证:

今天上午11时03分许,我在汽车站值班,当时我在汽车站进站口里面南边的一个超市里打电话,忽然我听到一声巨响,我就向东朝着响声的方向看,我看到两个车撞在一起了,我就向东跑过去,跑到跟前看到七八个人推着南昌车的车头往南推车,镇平车旁边的地上趴着一个男的,我听周围的人说是南昌车溜车了,南昌车头撞在了镇平车身上,当时一个男青年正在开镇平车的货箱,被南昌车撞住了,现场好多人,有人打110,有人打120,汽车站派出所和车站领导也过来了,120车到之后,医生把地上趴的男青年反过来抢救,我也不知道抢救的什么样,后来把人抬到120车上拉走了。南昌车和镇平车相撞时南昌车上没有人,我到现场时,南昌车的车门是关着的。

证人刘某某证实南阳至南昌车溜车,撞到镇平车上,将一个在开镇平车货箱的男青年撞住的事实,现场有人拨打110,有人拨打120的事实。

15、被告人尤某某供述

被告人尤某某于2015年5月1日14时00分至15时40分、2015年5月1日19时10分至2015年5月1日20时40分、5月1日23时40分至23时50分、5月4日15时39分至15时56分、5月15日17时至17时30分在南阳市公安局光武分局办案区第一讯问室、南阳市看守所供述

这辆赣AA69xx客车的登记人是南昌第三运输公司。实际是咱南阳的几个人合伙买的车挂靠在南昌第三运输公司。我当时来开车是通过一个外号叫三毛的车老板介绍的。平常有个喊五舅的和一个叫小谢的在车上招呼事。该车具体是几个人合伙的我不太清楚。车是跑南昌到南阳的线。一共三名司机,分别是我,穆某某,韩某某。车是青年牌客车,38座。车身是天蓝色的,货箱盖是白色的。我具备大型客车驾驶员资格,我是2012年在邓州市驰骋驾校学习了半年之后,在邓州市车管所考取的A1驾驶证。我是2014年十月份开始驾驶这辆车。今天早上九点多钟,我从汽车站内的加油站将车开出来,停放在加油站旁边的临时停车位,然后等深圳车走我才能把车停放到我的车的停车位。将近十一点的时候,我将车开到深圳车后面,把车辆熄火,等了大概两三分钟,深圳车到点发车了,我就把车发动,将车倒进停车位,车是头朝北停的。我将车辆档位摘掉,发动机熄火。然后将左手边的手刹拉上,之后将车辆过路费票放进左手的手扣里。停好车之后,我将一床被子放到卧铺下面,大概就是一分钟的事,之后我就下车了。车钥匙在车上带着,我用油箱盖处的关门开关将前后门关上。然后我就离开了。今天是我最后将该车停放在停车位。今天在驾驶该车过程中我并没有发现该车存在机械故障,我下车后在车边停留了有一两分钟,并没发现车辆移动。车内部的监控应该是南昌公司安装的。我今天拉手刹时,手上并没有沾有机油。这辆车到今年九月份就该报废了,车比较老,这机械东西,谁也不敢说不出问题。有可能是车辆手刹失灵了。我们司机每次出车检查一下轮胎机油啥的,刹车一般是发现有问题的时候叫修理厂检查维修,南昌公司一季度会对车辆检修一次。今年春运前,大概元月份。这车的手刹有漏气的现象,后来在南昌汽车站修理厂换了气阀。修理手刹的事我五舅知道,还有以前的司机王某某也知道。我确定我停车之后拉手刹了。

被告人尤某某于2015年5月1日14时00分至2015年5月1日15时40分在南阳市公安局光武分局办案中心第一讯问室供述

今天上午8时30分许,我们车上的另外一个司机韩某某开着赣AA69xx车进南阳汽车站院内,当时我也在车上,进站后,车上的乘客都下车了,韩某某开着车拉着我和车老板的五舅(老张),我们三个一块到汽车站院内洗车处去刷车,刷完车,韩某某开着车到汽车站院内加油站加油,9时20分许加完油,我开着车把车停在加油站西边的临时停车位上,车停好后,韩某某和老张他们俩就先回家了,我在汽车站院内一家小卖部坐着闲聊。到10时57分,汽车站南边我们停车位上的深圳车发车走了,我就把赣AA69xx这辆车停到汽车站南边的停车位上,车头朝北停着,车停好后,我下车,把加油的油箱盖打开,加油处有两个开前后门的开关,我按上开关,把车门都关好,之后我就出站走了,我步行走到百乐前面的公交站牌处等6路车,11时14分,6路车还没有过来,我接到车老板五舅老张的电话,老张问我在哪,我说在百乐前面等公交,他说车溜了,撞住个人,让我赶快回去瞅瞅。我们挂断电话我就跑回汽车站,到汽车站后,我看到我开的大巴车已经向北移动了,停在院中间,车前面右边的倒车镜是断着的。我开的车前面两米多处停着一辆镇平的车,镇平车车头朝东,镇平车南边的货箱盖是向上打开着的,货箱盖已经变形,镇平车南边上面的第二块玻璃已碎。当时现场有好多围观者,还有警车和120车都在场,我看到120车抬走一位伤者,人多,我也没有看清楚,后来我到警察跟前,一直和警察们在一块。下午13时30分许,我被带到派出所。我把车停在汽车站南边的停车位上后,车门关上了。我把车停在汽车站南边的停车位上后,车钥匙没有拔掉,我们车上的车钥匙平时都在车上带着,平时都不拔掉,我们车上就这一把钥匙,在车上带着,该哪个司机来开车了就能开。另外我们关车门也不用钥匙关,在油箱盖旁边有两个管前后门的开关,能关门,能开门。我记得我下车后,把车的手刹拉上了。我们南阳至南昌的车和车站内其他车型不一样,其他车大部分都是宇通客车,我们的车是青年客车,其他车都是用遥控器开关车门,没有油箱盖处的开关,所以其他车上的人应该不知道我们车上油箱盖处的开关。我们车上的人都知道,但是我们经常这样开关车门,车站里的人有人见过,也应该会有人知道。

被告人2015年5月3日15时39分至15时56分在南阳市看守所供述:

我确定我将车熄火后拉了手刹。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