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人杨新广供述与辩解:我从2014年3月份起去北京上访有十几次。3月份有两次,一次是3月3日,我在国家信访局接待司附近的陶然桥地下通道出口处向过往的行人散发寻人启事,内容是关于闵某某因上访全家被长葛市公安局抄家的事。发了大致有半小时,发放了几百份后,贾某某过来劝我,我就走了。一次是3月9日,我带着上访材料跟着上访的一群人坐公交车到北京市亮马桥(后来我知道是使馆区),下公交车后北京警方例行检查,发现我的上访材料后把我带到亮马桥派出所给我了一份训诫书。4月份去北京上访了几次记不住了。5月2日下午,我因上访来到天安门附近,当时是五一劳动节假日,走到天安门城楼东红墙安检棚东侧时看见有很多游客。我就包里拿出传单往人群中抛撒。后来被执勤的民警发现制止后带到天安门地区分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政拘留7天。6月4日下午我带着传单和上访材料到天安门附近,走到中国国家博物馆北门时附近有很多人,我就从包内拿出传单往人群里抛撒,传单的内容跟5月2日的一样,被民警发现制止后带到天安门地区分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政拘留10天。7月份我进京上访了四次。7月初的一天上午,我为了找领导、找记者公开我案件真正的冤情,去北京首都机场大厅散发传单。我提了一包用A4纸印的传单,站在首都机场的大厅里面直接抓着传单往四周抛撒,把一包传单迅速撒完。周围巡逻的民警发现制止了我,把我带到机场派出所。下午驻京办的张某某、贾某某、周某某等去把我接走了。他们把我拉到北京西站,给我买饭吃,再买车票,也没人管我,我就走了。7月7日,我看新闻上说习主席要去卢沟桥抗日纪念馆讲话,我就带着上访材料去卢沟桥那儿找主席,找记者伸冤。我到了纪念馆门口,看见有两辆领导车过来,我准备往车前冲。结果被周围的便衣按倒送往卢沟桥派出所,后又转到青塔派出所,在所里问完情况后到晚上9点多把我送到久敬庄接济中心。7月20日和23日,我带着上访材料跟一群在北京上访人员一起去力学胡同附近投上访信件,反映我的问题。两次都被执勤民警发现带到久敬庄接济中心。后长葛干部张某某和几个工作人员去接我,我没跟着走。过了一会儿,长葛市公安局的刘某某带人来把我接走直接送回长葛行政拘留了我十天。8月11日我带着上访材料跟一群在北京上访人员一起去力学胡同附近投上访信件,反映我的问题,两次都被执勤民警发现带到九敬庄接济中心,后来长葛市公安局民警把我接回长葛行政拘留了我十天。10月2日我又去上访,我带了八条长横幅和上访信件。去之前我就想着到北京市区天明之前把横幅挂到路边的栅栏上面。我到北京西站后直接给李某某联系说我带横幅来北京了,李某某派两个工作人员到西站找到我把横幅拿走了。我又去了力学胡同,到了力学胡同附近被民警查获,把我带到马家楼接济中心,给我发了一个训诫书。长葛市信访局和公安局的人将我接走给我买了车票,我自己坐车走了。4日上午我又拿了八条长标语横幅、一条短横幅和上访信件坐晚上的火车又去北京。5日早上我到北京陶然亭公园南门站牌给李某某打电话说我来北京了,带着横幅你拿走吧。过了一会一个工作人员找到我把横幅拿走了,我又去力学胡同了。被民警发现带到马家楼接济中心,民警给我又发了一个训诫书,长葛市信访局和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将我接走拉回长葛行政拘留了我十天。我在当地上访政府不作为,我在北京上访,今年5月1日之后国家信访局又不接越级访,我知道天安门、中南海、使领馆这些地方是重要领导人经常活动的地方,我只有去这些地方抛撒传单、寄信才能扩大影响,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能给地方政府施加上压力。我也知道去北京天安门、中南海等地上访是违法的,北京公安部门也对我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理。但是当地政府不解决我的问题,我只有走这条路。我上访的诉求有1、关于我和闵某某因为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刑是冤假错案的问题;2、要求提前释放闵某某的问题;3、近些年三次107国道拓宽修路征地的补偿不到位的问题;4、俺村二、三组可耕地被占用的问题;5、俺村陶伟民非法占地的问题。这份材料是我在2014年4月12日领取征地补偿款写的一张收条的复印件,内容是:今收到乡政府107国道补偿款白灰5400元、振动费1500元,共计6900元,上面有我本人签名。内容属实,我签字确认并捺了指印。这个钱是因为当时我家人生病急需用钱,我也借不到钱,不得已才接受了乡政府给的补偿款,虽然我接受了补偿款,但我还是不认同补偿的金额。我只知道我上访是为了伸冤,其他我不知道。 2、证人证言 (1)证人周某某证言,证明杨新广多次去北京敏感地区非法上访被接回,并于2014年5月份要求去转转,长葛市官亭乡政府工作人员周某某、辛思炜、李建军带其去内蒙古大草原、西安游玩。在西安时杨新广以不给钱就从城墙往下跳为由向乡工作人员索要看亲戚礼品钱200元,车票钱300元。 (2)证人宗某某、杨某某证言,证明杨新广因阻挠施工而被法院判过刑,因107国道拓宽的占地赔偿和清除地面附属物赔偿一共6900元,杨新广于2014年4月12日已经领走。杨新广不服赔偿数额多次上京非正常上访被行政拘留,经村委会和官亭乡政府干部多次做其工作仍不听劝说,执意去北京非正常上访。 (3)证人刘某某证言,证明杨新广因不合理的诉求多次去北京非正常上访,刘某某等乡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到北京接其回长葛。还经常为了安抚杨新广而给他充话费、买饭和火车票,安排杨新广及家属探望闵某某等,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多次对其劝说不听,杨新广一直拿着去北京上访的理由来软威胁政府工作人员,给各级政府施加压力。杨新广的补偿款已经给了。 (4)证人李某某证言,证明因为杨新广的诉求过高不合理,政府不能满足他的无理要求,杨新广就多次以在天安门、中南海附近抛撒传单、挂横幅等形式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以满足他提出的过高诉求的目的。他的行为给省、市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期间政府工作人员给杨新广买车票、管吃住等,也花费不少钱。2014年9月15日、16日问其要400元。2014年9月30日上午、10月2日早上7点左右,杨新广给其打电话准备往天安门栏杆上挂横幅,被其安排工作人员拦下,将横幅拿回。 (5)证人郭某某证言,证明郭某某在北京值班期间,2014年10月2日接信访局纪委书记李某某指派,去找杨新广拿过一次横幅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