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夏远刚抢劫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6
摘要:2、同案犯吴某甲的供述,(第二起抢劫后)我们就说不抢了,回去。于是我骑着胡某的摩托车带着夏远刚,他们几个人怎么带的我忘了,我们三辆摩托车并排往回走。刚走5分钟左右,走到卧佛山庄前面一点的时候,对面又过

2、同案犯吴某甲的供述,(第二起抢劫后)我们就说不抢了,回去。于是我骑着胡某的摩托车带着夏远刚,他们几个人怎么带的我忘了,我们三辆摩托车并排往回走。刚走5分钟左右,走到卧佛山庄前面一点的时候,对面又过来一辆车,夏远刚就说把这辆车也拦了吧,再搞一辆,反正也无所谓。胡某比较赞同,我不是很想搞,但是不好意思。我们就掉头追那辆车。因为我不是很想搞,就想着跑到最前面等他们搞完了就行,于是就骑得很快往回冲。在三石门那我停下来,这时候胡某给我打电话,说赶紧回去,并说出事了,他把那辆车砸了,问我们还有钢管没,有的话回来的时候碰见那辆车就往他车上砸。我说我们没有钢管。所以回去的时候我和夏远刚也没有往那辆车砸。

3、同案犯扶某某的供述,……胡某说今天晚上不抢了,回去。我们就往回骑,杨某甲骑着车子带着我和另一个人,是谁我记不清楚了,胡某和朱某甲是一辆车的,吴某甲和夏远刚是一辆车,剩下的我忘记了。刚走一会,胡某那辆车撵上我们,说他们把那辆车砸了,好像给司机砸到了,让我们赶紧跑,胡某还说让我们把手里的东西往车上扔。我看见朱某甲、胡某都往车上扔了。

4、同案犯杨某甲的供述,……胡某说我们不在这儿抢了,往回骑,碰见有车再抢。然后我骑着车子带着扶某某和李某,其他人怎么骑的我忘记了。回去的时候,胡某的那辆车跑得最快,我们这辆走在最中间,刚走一会儿,胡某坐的那辆车回来了,胡某跟我们说他们砸了一辆车,那辆车的司机不停,让我们回去的时候碰见那辆车就拿手里的工具砸车。但之后回去的时候我这辆车的人都没有往这辆车上扔工具。我看见胡某往那辆车上扔了。

5、同案犯朱某乙的供述,……拦完这两辆车,我们都说要回去。回去的时候我骑着车子带着扶某某和李某,多余的钢管也在杨某甲车上。走到半道又碰见了一辆车,胡某让我们都掉头,把这辆拦着。我们就都掉头往之前拦车那个地方骑。那两辆摩托车骑的很快就超过了那辆大货车去了之前拦车的地点,我们这辆车比较慢一些。我骑车带着朱某甲和胡某跟那辆货车平行的时候,胡某让我靠近那辆大货车,胡某拿着钢管就往车上砸,司机还是不停车,胡某说晓勇骑快点,撵上另外两辆摩托车让他们回来。我们就撵上另外两辆摩托车,胡某对他们说刚把那辆货车砸了,司机应该报警了,我们赶紧走,回去碰见那辆大货车都拿手里的钢管往那辆车上砸。回去的时候另外两辆摩托车骑的快,我没看见他们砸没砸,我们这辆摩托车胡某砸了一根钢管。然后我们就都回去了。

6、同案犯朱某甲的供述,……之后胡某说今天晚上不抢了,我们就回去了。回去的时候朱某乙骑着摩托车带着我和胡某,其他几个人怎么坐的车我不知道。走到半道又碰见了一辆车,胡某让我们都掉头,把这辆车拦着。我们就都掉头往之前拦车那个地方骑。那两辆摩托车骑得很快就超过了那辆大货车去了之前的案发地点,我们这辆摩托车比较慢一些。朱某乙骑车带着我和胡某跟那辆货车平行的时候,胡某拿着刀从侧面对着司机让司机停下来,司机不停,胡某就把我手里的钢管抢去往车上砸,司机还是不停,胡某说完了,应该报警了,晓勇骑快点,撵上另外两辆摩托车让他们回来,赶紧走。我们就撵上另外两辆车,胡某对我们说,都拿着手里的钢管往那辆货车上砸。另外两辆摩托车骑得快,我们没看见他们砸没砸,我们这辆车朱某乙骑着,我和胡某一人砸了一根。然后我们就都回去了。

7、同案犯李某的供述,……之后因为箭河方向来的警车,胡某就让我们走,说如果路上还碰见有车,我们就再把它拦下来。之后杨某甲骑着车带着扶某某和我、朱某乙骑着车带着胡某和朱某甲、吴某甲带着夏远刚就往县城方向走。我们三辆摩托车这时候离的很近,走到卧佛山庄前面一点的时候又碰见一辆大货车,胡某就让我们把车子掉头回去,把这辆货车拦着。于是我们这三辆摩托车就往之前拦车的地方骑,吴某甲带着夏远刚骑在最前面,我坐的这辆摩托车在中间,朱某乙、胡某、朱某甲的摩托车在我们这辆车后面。过了一会,胡某那辆车撵上我们,说让我们回,他们把那辆货车的玻璃砸了,那辆货车的司机好像报警了。胡某还让我们往那辆货车上扔钢管。但之后我回去的时候没有看见那辆货车,也没有往那辆车上扔。

8、被告人夏远刚的供述,夏远刚在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及当庭供述的基本事实是一致的,并与上述同案犯的供述相互印证。

9、被害人朱某丙的陈述,今年8月15日凌晨1点30分左右,我开着车路过新县羚锐制药厂不远,看见有三辆摩托车迎面过来,第一辆和第二辆摩托车都坐着三个人,都亮着大灯。第三辆坐着两个人,没亮大灯,经过我车时,后两辆摩托车上有人好像向我挥手,我没在意,过了一会儿,那三辆摩托车掉转车头来追我开的车,有辆摩托车和我并排行驶,车上有一个人拿着钢管向我挥舞,示意我停下,我没有停,他们三辆摩托车加速超过我的车,骑着三个人的一辆摩托车掉转车头向我的货车靠近,有个人拿着钢管砸我车门,我听见响了一下,他们就过去了,接着另外坐着三个人的那辆摩托车也从我车旁过去了。没有扔东西砸我们。一小会,那辆坐着两个人开着车灯的摩托车迎面走到我车前方,车上有个人扔钢管砸我车,没砸到,我听见砸在地上了。

10、抢劫地点坐标图及情况说明

2014年8月15日凌晨胡某等人在新县江淮岭公路北侧的602里程碑1号标桩附近对由北向南朱某丙驾驶的豫HC5002货车拦路抢劫,该抢劫地点与2014年8月15日凌晨实施抢劫的第三辆车作案地点(603号里程碑7号标桩)相距1600米。

综合证据及其他相关证据:

1、物证钢管、豫S95701汽车、3辆摩托车的照片。

2、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现场照片。

3、指认照片:受害人黄某乙指认被抢劫后车辆驾驶室车门上的打击痕迹照片;胡某指认系列拦路抢劫地点、指认作案前踩点地点及作案前轿车停放地点现场照片;同案犯杨某甲指认在新县城关航空路土产岭空地抛弃作案工具地点现场照片。

4、搜查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

5、证人杨某乙、吴某乙的证言:证明没有见到装有作案工具的白色编织袋。

6、被告人夏远刚的户籍证明、前科证明、到案经过等证据。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