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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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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高某犯盗窃案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4
摘要:小偷被派出所的警车带走后,我村郭启超的妻子爱华告诉我,在菜地小偷下蹲时,听她女儿说小偷丢了个东西叫我去看看。在一旁郭启超的女儿郭某甲接着话茬说:我看到了,那人扔的是手机。我到菜园的矮砖墙里面,见到菜

小偷被派出所的警车带走后,我村郭启超的妻子爱华告诉我,在菜地小偷下蹲时,听她女儿说小偷丢了个东西叫我去看看。在一旁郭启超的女儿郭某甲接着话茬说:“我看到了,那人扔的是手机。”我到菜园的矮砖墙里面,见到菜地上就是有一部黑色的手机,我拾到手机就回家里了。第二天早上,我村东边滕某某的儿子来我家问我是不是拾到一部手机,我拿出手机让他看,他说手机是他家昨天丢失的那部,于是我就将手机给他了。

3、被害人滕某某陈述,我今天早上去上班,中午1点的时候回家,我打开大门来到里屋门口,发现我家的门被拆掉了一扇,我赶紧进屋查看,发现屋里柜子里东西都被拉出来了,我放在柜子里5000元钱,还有一些证件(后来找到了)不见了,别的东西是否丢失我还没有查看。我家邻居今天抓了一个小偷,我现在怀疑可能是那个小偷偷的东西。

我报过案子后,回家仔细检查一下,除被盗的5000元钱,还丢失了一部金立牌黑色平板智能手机,手机里面没有装卡,之前放在北屋靠墙第二个柜子里面。10日早上,我婆婆告诉我说郭某甲看见被抓的小偷从身上衣兜掏出个手机扔到菜地上,王某某将手机拾住了。当天上午我叫儿子郭海洋找王某某,经辨认手机就是5月9日我家被盗的那部,王某某将手机给我儿子,现在这部手机交给公安机关作价了。

4、被害人王某甲陈述,2015年4月15日中午1点多,我吃过饭后到地里干活,我将院门上了锁,堂屋的防盗门仅将外面风门上了锁。下午6点钟我回到家,打开院门进入院内,发现堂屋防盗门的外面风门玻璃被砸了一个大洞,风门上的钢筋被撬开,我感觉家中被盗,就赶紧到皇帝庙派出所报案。丢失的物品有现金5000元左右,还有存折和银行卡,还有一部贝多芬牌老年手机,被盗物品总价值5100元。

5、证人郭某某证明,我今天上午离开家时我妻子王某某还在家,我出去干活期间还回家一次,但离开时将院门上了锁,但屋门没有上锁。11点左右我正在本村干活,有人叫我赶紧回家,说我妻子抓到一个小偷。我就打电话报警,回家看见我妻子王某某拽着一个男子衣领正从家里往外边大路上走。我走到那个被抓男子跟前,那个男子对我说:“我认识你呀。”我一看那个男子,很生气的朝他脸上打了一耳光并说:“我不认识你。”那个男的接着说:“不行往家说吧。”我说:“派出所的人来了再说。”随后我和村里其他人一起将小偷捆绑到街里的一个电线杆子上。又过了一会,派出所的警车过来把那个人带走了。

我不认识那个男子,他纯粹是耍赖,不过他能叫上我的名字,我分析是我当着他的面拨打了报警电话,我跟接警人员说我叫郭某某,再者在场的人都喊我的名字,那个男子应该听到了,所以他能叫上我的名字,并诈称他认识我。我家有一辆白色江淮带斗的工具车,专门拉货用,被盗当天就放在我家院子里。

6、证人郭某甲证明,2015年5月9日11点钟,我回家走到郭某某家门口,看见他妻子“云”拉着一个男的从他家出来,那个男的挣脱着想走,我听见那个男的说:“我也没拿你家东西,你拉着我干啥。”“云”说我也不认识你,我家门也锁着,你到我家干啥?那个男的挣脱着想走,“云”就喊抓小偷,并拉着这个男的不让他走,那个男的走到他家大门对面的菜园旁边,顺势坐在菜园边的矮墙上,“云”还是拉着不放,我看见那个男的从自己衣兜里往外掏东西,我还想着他掏东西打“云”,等他掏出来,我看见是一部黑色手机顺手扔进了那个菜园里。后来这个男的站起来,“云”拉着他一起向北走,这时街上也过来人了,我一看那个男的也跑不了,我就回家了。

7、证人单某某证明,2015年5月9日11点钟,我和女儿郭某甲都到过出事地点,我过去的比较晚,等我们往家返回时郭某甲给郭某某的妻子“云”说:“你拉着小偷在菜园子那停时,我看见小偷还扔了一部手机,你快过去看看”。说后我们就到小菜园子旁,“云”在矮砖墙内的小菜园地里看见一部手机,“云”拿回家了。后来听说这部手机是当天滕某某家里被盗丢失的。

8、证人王某乙证明,今天上午11点多钟,我看见郭某某和他妻子拽着一个男子的衣领子,那个男的对红亮说:“回家说吧。”红亮说等派出所的人来再说,我看见那个男子挣脱着有想跑的意思,我对红亮说干脆拿个绳子把他绑在电线杠上,红亮的妻子就回家拿了绳子,我看那男的浑身都在颤抖,我帮着红亮和其他人一起将这个男的捆绑到我村街上的电线杆子上,停了一会,派出所的警车过来把那个人带走了。

9、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图及现场照片,现场勘验王某甲家:现场为一个闭合的家园,院大门朝南,门锁完好。院内有三间北屋两层楼,入户门为双层带玻璃的防盗门,门锁完好,外层防盗门下方玻璃破碎有一个门洞,东卧室小抽屉上有一块可疑斑迹,小黑木箱子背面箱体上发现红色可疑斑迹、不锈钢条上有红色可疑斑迹(拍照后提取)。

现场勘验王某某家:封闭院落,平方门楼,双扇铁门朝西,门及门锁完好,北屋为四间平房,南院墙北侧搭有棚,停放有农用车,北屋西三间房门为双扇内开木门,门上未发现撬压痕,客厅两间,侧厅西侧为住室,住室内隔有套间,双人床床头处床铺被翻动,南侧床头抽屉被打开,组合柜柜门被打开,内有衣服的翻动不明显。客厅北侧有一住室,南墙木桌上放有电脑,床头有翻动。南院墙高200厘米,内外侧粉有水泥,未发现明显蹬擦痕。

现场勘验滕某某家:现场为封闭院落,院门朝北,门及门锁完好。现场中心为北屋三间瓦房内,中间屋门为双扇内开木门,据被害人陈述回到家发现屋门东扇门被摘掉,门锁完好,被害人将门板安好,根据描述观察东扇门下边缘,未发现撬压痕,室内被害人已整理过。南院墙高190厘米,北侧有一自家的木凳,木凳高30厘米,墙壁上痕迹不明显。院墙南侧地上有杂草,可见踩踏痕。

10、临颍县公安局现场检测(2015)040号报告书,高某的尿液检测样本经现场检测,结果呈(吗啡和甲基苯丙胺)阳性。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