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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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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甲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9
摘要:1、2010年2月间,被告人林某甲因漳州汇康食品有限公司在龙某榜山镇观音山工业区内的规划用地需要到时任龙某榜山镇镇长甘某家中找其帮忙,并送给甘某人民币5万元和6条3号软盒中华香烟,甘某答应予以关照并收下。过后

1、2010年2月间,被告人林某甲因漳州汇康食品有限公司在龙某榜山镇观音山工业区内的规划用地需要到时任龙某榜山镇镇长甘某家中找其帮忙,并送给甘某人民币5万元和6条3号软盒中华香烟,甘某答应予以关照并收下。过后,漳州汇康食品有限公司的规划用地确定为一块没有高压线、面积20.919亩的地块。经龙某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3号软盒中华香烟每条价值人民币674元。

2、2011年5月间,被告人林某甲因其侄女高某婆家的房屋违章加盖楼层被制止的事情打电话联系时任榜山镇党委书记甘某,请甘某向城建中队打招呼不阻止加盖楼层,在该违建房屋顺利建成后,被告人林某甲到甘某家中送其人民币1万元。

3、2011年5月间,被告人林某甲因漳州汇康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在榜山镇南苑村的违法扩建被制止,到时任榜山镇党委书记甘某家中,请甘某向城建中队打招呼不阻止扩建,并送给甘某人民币2万元,甘某答应向城建部门说一下并收下2万元。过后,漳州汇康食品有限公司扩建顺利完工。

4、2012年1月间,被告人林某甲因漳州汇康食品有限公司在榜山工业集中区重新选址事情,到时任榜山镇党委书记甘某家中,送给甘某人民币2万元和6条3号软盒中华香烟,甘某答应给予关照并收下。过后,漳州汇康食品有限公司的规划用地在榜山工业区内确定为一块31.06亩的规划用地。经龙某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3号软盒中华香烟每条价值人民币674元。

5、2012年3月间,被告人林某甲因其个人经营的龙某明兴羽绒有限公司办理国有土地证事情,在九龙新城小区门口榜山镇党委书记甘某的车旁找甘某帮忙,请甘某帮忙让工业办工作人员带龙某国土局工作人员到其公司现场办公,并送给甘某人民币2万元,甘某答应并收下。过后,国土局的工作人员到龙某明兴羽绒有限公司现场办公,但因该公司办证面积过小,没有予以办证。

2014年2月24日,被告人林某甲在甘某贪污、受贿案初查过程中,被龙某人民检察院从家中带到龙海宾馆进行询问,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在漳州市汇康食品有限公司向龙某榜山镇工业集中区申请企业选址过程中,先后多次向甘某行贿的事实。2014年2月27日经长泰县人民检察院询问,被告人林某甲供述在漳州市汇康食品有限公司向龙某榜山镇工业集中区申请企业选址过程中,只向甘某行贿人民币5万元和软中华香烟6条。2014年2月28日长泰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后,被告人林某甲于2014年3月8日主动交代因龙某明兴羽绒有限公司办理国有土地证找甘某帮忙并送给其人民币2万元及为了其侄女高某婆家房屋加盖不被制止请甘某关照并送给其人民币1万元,2014年3月14日如实交代在漳州市汇康食品有限公司在龙某榜山镇观音山食品工业园、工业集中区内选址过程中,送给甘某共7万人民币和12条软中华香烟以及因漳州市汇康食品有限公司违建送给甘某人民币2万元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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