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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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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路与河南登封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封铁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及反诉原告登封铁路公司与反诉被告苏建路民间(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3
摘要: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五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五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审 判 长  袁二辉

人民陪审员  刘国斌

人民陪审员  郭淑丽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书 记 员  胡书丰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