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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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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宁、张龙飞与王扛、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9
摘要: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2300元(户名: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2300元(户名:商丘市财政局,账号:800001607911011,开户行:中原银行商丘慧商支行,汇款用途: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提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审判长  马新兰

审判员  赵进伟

审判员  郭雪梅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