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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郭轶娟等与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郭轶娟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01
摘要:本院认为,关于二审判决是否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问题。本案中,百科投资的第一项诉讼请求是判令“宋都控股、郭轶娟、平安置业、宋都集团共同给付百科投资留存在上市公司账面款29706600.71元,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本院认为,关于二审判决是否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问题。本案中,百科投资的第一项诉讼请求是判令“宋都控股、郭轶娟、平安置业、宋都集团共同给付百科投资留存在上市公司账面款29706600.71元,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从其诉讼请求来看,百科投资提起的诉讼为给付之诉,即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义务,而该民事义务指向的对象即为留存账面款29706600.71元及相应违约金。一、二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宋都控股、郭轶娟给付百科投资账面存款24495668.79元及相应利息,该给付内容并未超出百科投资要求法院予以保护的实体民事权益的范围,故本案不存在超出当事人诉讼请求的问题。因《承诺函》系百科投资提供的关键证据之一,亦为百科投资提出诉讼请求的依据,二审判决依照《框架协议》、《置换协议》、《补充协议》、《承诺函》所组成的证据链条,基于宋都控股、郭轶娟在《承诺函》中的意思表示作出本案判决,并未影响宋都控股、郭轶娟的应诉权、答辩权等诉讼权利,故宋都控股、郭轶娟该项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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