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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祖卫与台州市原野进出口有限公司、姚小平、张臙等船舶设备买卖代理合同违约赔偿纠纷民事裁定书(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7
摘要:综上所述,钱祖卫关于本案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六)项情形的主张,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综上所述,钱祖卫关于本案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六)项情形的主张,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再审申请人钱祖卫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刘寿杰

代理审判员  余晓汉

代理审判员  黄西武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书 记 员  李 娜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