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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人大庆大丰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与被申请人大庆市普罗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及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23
摘要: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意见称:(一)本专利要求保护的是一种模块化设计的设计方法,并非某一种具体的油田化学驱油设备或者油田化学驱油方法。一、二审判决将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同证据1公开的具体的驱油设备

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意见称:(一)本专利要求保护的是一种模块化设计的设计方法,并非某一种具体的油田化学驱油设备或者油田化学驱油方法。一、二审判决将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同证据1公开的具体的驱油设备进行比对,其对比基础和结论都是错误的。(二)一、二审判决对区别技术特征的审查认定存在错误。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证据1公开的内容相比,主题不同,设计步骤(1)(2)(6)为区别技术特征。

本院经审查查明: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普罗公司主张本专利权利要求1与证据1存在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①权利要求1的步骤(l)和步骤(2)是选用带有若干个泵头的组合式计量泵,以及要确定泵头的数量及规格;②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步骤(6)是将组合式计量泵、静态混流器和高压水计量控制装置均撬装在同一基座上。大丰公司、诺信威公司认为,证据1并未记载通过选用若干个计量泵、使每个计量泵输送一种介质的技术方案。被诉决定认定,对于证据1公开的内容,结合文字记载和附图均不能确定证据1图4公开了选用多个高压计量泵分别输出一个介质的方案,即,证据1并未明确公开其方案中需要采用多个并联的计量泵。基于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本没有动机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①应用于证据1,因此也就没有动机将证据2或公知常识(证据6)与证据1进行结合。已有证据均未给出相关技术启示,促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区别技术特征①应用于证据1。被诉决定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通过六个设计步骤限定了将油田化学驱油设备进行模块化设计的方法,这些步骤之间具有紧密的关联性,组合在一起形成的技术方案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据此,没有支持普罗公司提出的以证据1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相关创造性理由。被诉决定中没有认定本专利权利要求1与证据1还有其他的区别技术特征。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权利要求1是否具有创造性、二审判决是否存在漏审区别技术特征、程序违法的情形。

(一)关于权利要求1是否具有创造性

大丰公司、诺信威公司主张对驱油设备进行模块化设计是区别技术特征。本院认为,首先,对驱油设备进行模块化设计作为本发明的技术主题,其本身并不能单独构成区别技术特征。其次,大丰公司、诺信威公司以及专利复审委员会均主张:本专利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能够满足注入井个性化需求以及满足设备重复利用的,将油田化学驱油设备进行模块化设计的方法;本发明的技术主题是模块化设计的方法。在本院询问过程中,普罗公司主张模块化在行业内的用语是撬装。对此,各方均无异议。因此,针对驱油设备所限定的进行模块化设计,实际上就是实现本发明要提供一种占地面积小、能够重复利用及满足注入井个性化需求而采取的撬装化这一技术特征。该技术特征已体现于一、二审判决关于区别技术特征②的评价中。大丰公司、诺信威公司主张一、二审判决未考虑本专利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撬装作为实现设备框架和设备主体组合的一种形式,可将驱注入工艺中采用的主要设备撬装在同一基座上,便于搬迁和重复利用。证据1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相同,作为与本发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最为接近的现有技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证据1公开的一种以石油磺酸盐注入工艺流程为例的油田注聚工艺流程中,在证据1记载“目前分散溶解装置、交联剂投加装置均实现了撬装化,今后要对其他注聚设备做深入细致的工作,逐步达到撬装化。这样既减少了现场安装工程量,又为注聚设备的复用提供了条件,达到节约工程造价的目的”的教导下,有动机结合证据3和证据4公开的撬装技术。一、二审判决认定权利要求

大丰公司、诺信威公司认为证据1没有使用组合式计量泵的任何必要,没有给出使用组合式计量泵的启示;主张证据2和证据6没有给出在证据1中使用区别技术特征①的教导,存在错误。经审查,在证据1中记载,为减少注聚泵用量,降低工程投资,与设备厂家协作开发大排量注聚泵,每台注聚泵可管辖2-3口注聚井,与流量控制器配套。证据1提及了一泵一井和一泵多井,以及多泵对多井注入流程试验。证据1在关于石油磺酸盐注入工艺流程中记载,“原工艺流程为石油磺酸盐、辅助剂的原液储存、提升、计量由配母液再升压、计量投加。经过多次方案设计、优化,改为将原液直接升压、计量投加。取消了水罐,减小了石油磺酸盐储罐容量,减少计量泵用量,简化了流程。考虑到药剂供应及试验条件的多变性,流程采用主剂与辅助剂既可以混合投加,亦可以分别投加两种方式。”本院认为,计量泵作为聚合物驱油地面设备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可以代替精密计量仪表广泛用于石油化工等领域。尽管证据2是为了解决多联计量泵转矩叠加的规律及其最大叠加转矩值计算中的重复性和差错,所公开的是有关源程序编制中,力与力矩的计算以及多联泵转矩的叠加的内容,但在前言部分记载,计量泵是现代工业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配套设备。多联计量泵是为了满足在石油、化工、轻纺工业等国民经济部门中的特殊工艺要求而设计制造的。多联泵与多台单缸泵相比较,不但能按比例定量地输送各种不同介质,而且可以减少配带功率,具有显著的节能效果,同时操作使用方便。证据6记载,计量泵的联数可以是单联、双联、三联以及多联。由于证据1提出“减少计量泵用量,简化流程”,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证据1的教导下,能够获得将组合式计量泵取代单联计量泵的技术改进的技术启示。大丰公司、诺信威公司主张证据2和证据6没有给出使用组合式计量泵的技术启示,与事实不符。一、二审判决关于区别技术特征①已被在先公开,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技术启示和现有技术,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即可进行上述技术改进的认定正确。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