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例案例 民事判例案例 行政判例案例 知识产权判决书 综合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与LPKF激光和电子股份公司其他申诉行政裁定书(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1
摘要:本专利权利要求3在权利要求1的基础上进一步限定了尖晶石含有铜。本院认为,首先,根据本案现有证据,本领域技术人员仍然无法确定含铜尖晶石类材料的具体范围。其次,根据本专利说明书公开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仍

本专利权利要求3在权利要求1的基础上进一步限定了尖晶石含有铜。本院认为,首先,根据本案现有证据,本领域技术人员仍然无法确定含铜尖晶石类材料的具体范围。其次,根据本专利说明书公开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仍然无法合理确认其他的含铜尖晶石是否可以分离出重金属晶核。综上,本专利权利要求3同样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

lpkf公司还主张专利复审委员会没有对本专利权利要求3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进行具体评述,存在漏审。对此,本院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3在权利要求1的基础上,进一步限缩了尖晶石材料的选择范围,存在可以得到说明书支持的可能,专利复审委员会没有具体评述有所不当。但考虑到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结论正确,而且本案一、二审法院已经对本专利权利要求3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进行了具体评述,lpkf公司以此项理由要求再审本案,本院不予支持。

(三)关于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lpkf公司主张无效宣告请求人应举证证明存在一种本专利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尖晶石类材料不能分离出重金属晶核,在没有举证的情况下,不能仅凭怀疑和猜测就轻率推翻实质审查的结论。对此,本院认为,lpkf公司此项主张不能成立。理由在于:首先,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无效宣告请求人主张相关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有责任充分说明理由,同时,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提供相应证据。专利权人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同样有责任就相关权利要求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充分说明理由,也可以提交相应证据。在对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的审查中,并不要求无效宣告请求人一定提供在概括的权利要求中存在一种不能解决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反证,只要充分说明或提供相应证据证明,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有理由怀疑该上位概括中包含不能解决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的方案即可。其次,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结论是基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一种合理推断,并不是无端的猜测。如前所述,根据本专利说明书公开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合理确认权利要求1和3所限定的尖晶石类材料是否都可以分离出重金属晶核,从而解决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

关于lpkf公司在一、二审程序中补充提交的相关实验验证证据,本院认为,即使这些证据的真实性没有问题,但仍无法证明本专利权利要求1和3可以得到说明书的支持。首先,这些实验验证证据仅能证明接受实验的尖晶石类材料可以分离出重金属晶核,但根据说明书公开的内容,其他能分离出重金属晶核的尖晶石类材料的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仍然无法确定。其次,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要求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可以得到或概括得出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lpkf公司提交的实验验证证据形成于本专利申请日之后,根据现有证据,无法确认这些实验所依据的条件是否超出了说明书公开的内容或超出了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申请日之前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因此,一、二审法院未采纳lpkf公司提交的相关实验验证证据并无不当,lpkf公司相关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lpkf激光和电子股份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lpkf激光和电子股份公司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周 翔

代理审判员  郎贵梅

代理审判员  周云川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张 博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