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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马西莫公司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7
摘要:对于马西莫公司提交的双方当事人在美国法院进行诉讼的部分证据材料,本院认为,首先,双方当事人均确认美国法院尚未对有关纠纷进行审理,仍停留在程序审查和处理阶段,故目前无法确定美国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范围。其

对于马西莫公司提交的双方当事人在美国法院进行诉讼的部分证据材料,本院认为,首先,双方当事人均确认美国法院尚未对有关纠纷进行审理,仍停留在程序审查和处理阶段,故目前无法确定美国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范围。其次,即使美国法院对双方涉及的纠纷进行受理和审理,对于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侵权行为,中国法院享有当然的司法管辖权。马西莫公司以此为由所提一审法院对本案缺乏管辖权依据的主张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此外,对于迈瑞公司当庭补充意见所称,2002年协议的实际履行方是马西莫国际公司而不是马西莫公司,故协议中的争议管辖条款对本案的管辖权问题没有拘束力的主张,本院认为,现迈瑞公司起诉的被告即为马西莫公司,2002年协议的合同相对方也是马西莫公司,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方是否进行了变更,与目前管辖权确定的问题无关。因此,迈瑞公司的该项主张不能成立,本院对此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立民终字第61号民事裁定;

二、维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深中法知民初字第183号民事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王艳芳

代理审判员  佟 姝

代理审判员  何 鹏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刘海珠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