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九修正案》的相关内容毫无疑问构成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考查重点,大家要特别注意结合新增罪名对其加以掌握。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两高于2016年3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并未列入2016年司法考试的考查范围,在备考时可以酌情灵活把握。 民法部分
学科 删除内容 新增内容 修订及新增法规 预计考察分值 备考重点
民法(含知产) 无 新增考点“法人人格否认”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纯民法部分80分作用,知识产权部分10分左右,合计90分左右 民法部分的备考中,大家要特别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复习,这是绝对的重点。直接新增的考点“法人人格否认”由于在具体规定上与《公司法》的相关内容重合,大家可以结合起来把握。今年的大纲修改对于《侵权责任法》整体和《合同法》当中的“民间借贷”(借贷合同)这两个部分也有相当调整,也要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 行政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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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无 无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5分左右 行政法部分的考点在今年的大纲变动中没有任何变化,大家重点要把握的是新增加的两个司法解释,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商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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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 无 无 新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投资基金法》 52分左右 商法部分的考点在今年的新大纲当中没有任何变化,只是结合新增的司法解释和修订的《保险法》与《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原有考点的内容作了调整,其中大家要特别注意变动较多的保险法部分的内容(预计今年会有3到5分的考查比例),《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幅度较小,并且本身考试价值相对较低(近三年并没有命题),大家酌情把握重点内容即可。
经济法 删除考点“对垄断行为的处罚措施” 无 1、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4、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5、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7分左右 经济法部分在2015年由于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强势介入,分值有较大的下降,从35分下降至27分(主要在《劳动法》部分缩水),鉴于官方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部分的持续强调,预计2016年经济法部分的分值会勉强维持2015年的状态。今年大纲的涉及到的新修法规共计五个,《食品安全法》构成绝对的重点,《商业银行法》把握重点内容即可,其余的三个法律文件,考试价值很低,可以酌情放弃。 民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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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无 1、第十三章普通程序第二节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中新增 “庭审调解”。 2、第七章 民事证据 第二节 民事证据的种类 当事人陈述增加“专业人士的出庭” 1、新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新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70分左右 今年民诉部分的改动相对较小,更多是针对2015年2月份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内容部分知识点进行了完善和调整,因此“民诉解释”不仅是去年的备考重点,今年其热度仍然不会下降。对于今年新增加的两个司法解释,预计都会有所考查,大家也要结合听课做到对重点内容的准确把握。 刑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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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 无 无 1、新增《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2、新增《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 3、新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4、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70分左右 今年刑诉法的法规变动主要有四个,其中《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本身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新法”,而是一个2013年就开始施行的规章,因此对这个规定的复习主要还是结合刑诉法关于公安机关职权部分的内容来掌握即可。修订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改动幅度很小,注意个别条款即可。新增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的法规变动重合,因此大家可以一并复习。绝对的重点是新增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属于必考内容,大家要仔细把握。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考试学院。 官方网站: 微信公众号:法大司考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