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施天涛认为,万科是法律很好的研究素材。要把契约与企业家结合在一起。很多法律资源要充分利用,比如公司章程,这是自治的法律保障。很多企业和企业家并没有真正重视公司章程,很多企业出了问题后,才发现章程里该写的东西没写。 万科事件给资本市场提出了并购的法律规则问题。中国有中国的手段,西方的反收购措施并不完合适合中国,因为市场不一样。譬如,停牌也能当作反收购措施,就很具有中国特色。 并购引发的金融法规和监管问题要重视,比如险资利用的问题。 李建伟:希望法律胜出、契约精神胜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建伟认为,此前的国美陈黄之争,是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争。万科事件在法学家看来,主要是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中心主义之争,事件核心是公司法的技术问题。 与公司利益相关的所有主体,都会出来表明立场,最终形成合力。各方都在卷入其中,都强调公司利益,但每一方的利益诉求都不同。以王石为首的万科管理层,他们强调公司利益天经地义。万科管理层在社会公众心中,现在是以好恶、道德来评判,而不是以是非体系。万科中小股东和控股股东扮演角色不同。国企华润和私企宝能扮演的角色,也应该有所区别。至于政府方,监管者表现相对克制,也已经有重要官员提出,综合性监管措施要到位。 此事早晚有溢出效应,超越公司法和资本市场规则。知识精英阶层对舆情的引导很重要。希望最后不是哪一方的胜出,而是法律的胜出,是契约精神的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