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开展“五个一”活动。要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深入扶贫联系村,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扶贫政策法治宣传,组织一次农村专业合作社法律体检,举办一场法律咨询,培训一批法律明白人,协助村级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记者:据我所知,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非公经济组织推动较缓慢,请问州司法局将采取哪些措施让律师更好地为非公经济组织提供法律服务? 回答:为更好地服务供给侧制度改革,在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弥补“短板”。最近,我们印发了《律师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的实施方案》,组织律师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法律体检",尽力为中小企业“去产能、去库存、去沉淀、调结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此,我们采取了五项措施: 一是组建全州中小企业“法律体检”志愿服务团。从律师队伍中挑选出165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好、综合服务能力强、职业道德优的执业律师组成志愿服务团,向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法律体检服务。 二是建立完善了律师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机制。 三是建立中小企业免费法律服务示范点。拟在全州选择10家绿色、富硒中小企业建立法律服务示范点,每个示范点由一家律师事务所负责组织律师帮助企业建立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并结合企业的生产类型,重点开展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外贸合同等方面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促使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四是推行“网上网下”、“线上线下”法律服务。主要通过网上法律咨询平台及州中小微企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中小企业法律维权服务。 五是建立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交流机制。定期组织中小企业与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进行相互交流,引导中小企业就法律风险的事前积极预防、事中严格控制、事后主动补救三个阶段的强化应对措施。 记者: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各地纷纷就基层法治建设展开试点,涌现出许多好的做法,请问恩施州“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有什么亮点,对依法治国建设有什么意义? 回答:党的十八届三中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到2020年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在探索过程中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 恩施州“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就是基层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是中央出题,地方作答的最好答卷。我用一句话总结这项工作的亮点,就是让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围绕这句话,恩施州做了很多工作,在经费保障、队伍管理、聘用制度、工作方法、考核机制等多个方面形成了易操作、可复制的宝贵经验,在提高群众的法治素养,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信访案件,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等多个方面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做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四个治理”。恩施州“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契合了依法治国的主题,也为基层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开辟和探索出了一条新路。这也是我们中国农村研究院选择研究和推介恩施州“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的原因。 记者:律师作为一种自由职业,在“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中,请问你们采取哪些措施让律师配合政府的决策,愿意投身到这项工作中去的? 回答:在“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中,律师是主体。为了调动律师队伍参与这项工作的积极性,我们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思想上争取统一。加强行业协会党组织的建设,培养律师社会责任感。二是经济上给予保障。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出台《恩施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经费保障办法》文件,将法律顾问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三是工作上提供便利。积极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开展专项调研,召开公检法司主要负责人现场办公会,解决律师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四是政治上高度重视。从律师队伍中推选出州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计12名,这些当选的律师代表积极地为恩施法治恩施建设建言献策。五是教育管理上严格要求。为提升队伍素质,我们采取请进来和派出去的方式,连续几年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律协常务理事,赴武汉、宜昌等地行学习考察。同时,我们也注重请进来,近几年邀请了很多国内著名律师、武大法学院、中南政法大学的专家、学者前来为律师授课。去年12月到今年6月,半年时间内我们两次邀请到全国律协律师专家巡回讲师团的专家到恩施来授课。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蒋敏、吕红兵亲自讲解“律师如何为四个全面提供法律服务”等专题,提升了律师队伍素质。 记者:从你们的介绍中,“律师进村、法律便民”这项工作带来了很多好处,那么你们在推进这项工作时遇到哪些困难?是怎么解决的? 回答:“律师进村,法律便民”这项工作从2013年设立试点,2014年全面推动,到现在已经98.6%以上的村居都聘请了法律顾问。应该说,这项工作推进的很快。但是在工作推进的各个阶段也遇到了不同的困难,但是都很好的得到了解决。在工作开展初期,最大的困难是认识上的困难,部分县市、乡镇不接受,认为法律顾问进村没有什么用,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推动不力。州委州政府通过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底综合考核对县市进行考核增加工作压力,安排财政预算资金解决后顾之忧,在工作开展的好的地方召开现场会进行学习交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等多种方式,逐步扩大“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的影响力,让各级各部门接受并积极推动此项工作。在工作全面铺开后,我们面临的难题就是对律师队伍的管理问题。这么一支专业的队伍进到农村,能不能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发挥正面的作用,这是我们所担心的。为此我们制定了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聘用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组织了两期法律顾问培训班,州委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亲自授课,提高法律顾问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为解决法律服务队伍总量不够的问题,我们积极争取省律协的支持,邀请州外省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欢迎鼓励州外律师事务所在我州设立分所。通过这些举措,一些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整体工作进展顺利,系统性、规范性逐步显现。 记者:律师走进农村提供法律服务,让专业的人来处理专业的问题,这对乡村治理来说是一种新的尝试,请问这种“三位一体”乡村治理模式与传统的治理模式有何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