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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的经验与启示(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4
摘要: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日本政府制定了包括“产业合理化”在内的中长期战略部署以及《低碳社会建设基本法》、《能源基本法》等一系列针对绿色低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以此形成稳定、细致的制度保障。与此同时,日

  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日本政府制定了包括“产业合理化”在内的中长期战略部署以及《低碳社会建设基本法》、《能源基本法》等一系列针对绿色低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以此形成稳定、细致的制度保障。与此同时,日本政府充分重视对于市场化机制的引导,在绿色低碳城市(镇)建设项目中强调政府、科研单位、高校与产业界实施协同共建,并一直延续至今。以千叶县的“柏之叶智慧城市”项目为例,该项目是以三井不动产等20余家企业为主导,联合若干高校、科研院所及地方政府单位共同打造的绿色低碳型城市样本,其市场共建模式为绿色低碳产业生态系统注入了内生动力。

  (三)注重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为日本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提供了持续性的创新与变革动力

  绿色低碳型城市(镇)发展模式因其智能性、集约性特征,须以技术层面的持续创新作为稳定与持续发展的保障。日本政府充分重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围绕绿色低碳城市(镇)建设进行中长期的基础技术研发与平台性技术创新,进而提供基于市场竞争机制的系统性、平台性问题解决方案,促进社会服务与管理效能的提升。在上述背景下,以日立、三菱等为代表的日本技术型企业逐步在经营中实现了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的有机结合,并在科技研发与技术创新中形成了三个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是应用性创新与基础技术研发并重;二是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技术性人才队伍与科研激励机制;三是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广泛开展产学研领域的合作。

  可以说,正是由于如日立、三菱等专注科技研发与基础科研创新的企业大量存在,才使得日本在绿色低碳城市(镇)建设中的创新与变革发展能力得到了持续供给,城市(镇)综合竞争力也因此得以不断增强。

  对我国实施绿色低碳城镇化建设的几点启示

  (一)打造人本理念主导、产业创新驱动的绿色低碳城镇化发展模式

  在充分借鉴日本等发达国家发展规律、路径与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应着力发挥政策驱动潜力,把握规模化建设契机,以人本理念和社会实际需求为导向,使绿色低碳的城镇化发展模式紧密对接区域性产业升级诉求,在智能网络、新能源、清洁环保、现代服务等重点领域因地制宜推进产业驱动式创新。通过打造“集约型、生态型、智慧型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作为布局着眼点,优化地区资源配置、拓展产品细分市场,创建智能城市(镇)网络下的跨地区合作项目,充分释放各地区基础产业的服务化升级潜力,将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有机统一于产业创新主线,打造符合地区特点的服务性产业体系与绿色低碳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加快出台国家层面的建设指导意见与服务配套产业专项意见,明确建设过程中的整体思路、中长期规划与阶段性工作任务重心。

  (二)注重基础研发与平台性技术创新在绿色低碳城镇化建设布局中的战略价值以日立、三菱等公司为代表的日本科技企业的研发优势及其背后的国家性科技创新政策为日本绿色低碳城市(镇)发展模式提供了重要技术保障,特别是智能电网系统、信息化能源管理系统(EMS)、水循环与再利用综合处理系统、社会性养老介护保险体系等平台性技术研发,有效降低了城镇化进程中的能源与资源使用成本,提升了综合利用与产出效率。

  就我国绿色低碳城镇化的具体建设而言,要在可持续发展视角下充分注重基础技术研发与平台性技术创新的战略价值,结合地区发展实际加大对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针对性投入扶持力度,要把能够战略性、前瞻性推动绿色低碳城镇化建设、具备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潜力的技术原型与产品原型放在研发核心位置,进而围绕其培育绿色、低碳的城镇化技术体系与产品体系,形成相应的研发性、服务性企业集群,健全市场化运行机制与公共服务的基础支撑。

  (三)强化数字化、信息化管控能力在绿色低碳城镇化建设实践中的跨领域应用

  突出的数字化、信息化管控能力是日立等日本领军型企业参与绿色低碳城市(镇)系统建设的突出特征,综合反映在能源、通信、环保、制造、物流、养老服务等领域,表现为对于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以及智能化终端管理系统的广泛应用。可以说,数字化的统计采集、分析研判与决策辅助体系已成为日本加速自身城镇化转型所倚赖的关键性手段。

  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普遍尚处于对资源与人口进行结构性调整的改革初期,不同地区间的资源条件及发展水平还存在很大差异,要分层次、分阶段、有侧重点地引入信息化建设项目与基础设施的数字化管控体系,加快开发符合我国具体国情与区域性特征的数字化终端管控系统,使其逐步融入城镇化中的交通、医疗、环保、教育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以及司法、治安、危机管理等公共安全领域,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提升城镇化的资源利用效率与智能化水平,为民众提供节能、舒适、环保与安全的城镇与城市生活。

  (四)充分调动企业与社会组织参与绿色低碳城镇化建设的能动性与积极性

  日本的建设经验表明,日立、丰田、三菱等行业领军性企业以及日本科技振兴会、环境促进会等社会组织能够在绿色低碳城市(镇)建设过程中有效分担政府职能,增强产业活力,深化市场对于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公共服务的系统化程度与基础设施的整体建设水平,而这种高效的社会协作体系正是目前我国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所高度欠缺的。因此,要进一步规范各类主体职责,重点发挥政府在绿色低碳城镇化建设中的模式引导、规则管理与宏观调控职能,将市场形态、合作机制、商业模式、产品与服务体系等依托企业与社会组织加以建设,以此培育企业社会责任,打造专业化与职业化的技术人才体系,在政府与市场间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建设新格局。

  (五)健全绿色低碳城镇化发展模式的法律法规与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