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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的前世今生(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30
摘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邓小平和彭真的倡议下,于1979年年末着手恢复重建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工作,彭真提出,由司法部具体负责筹备工作。1980年6月,经中央批准,成立了以杨秀峰为主任的筹备委员会,并于1981年2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邓小平和彭真的倡议下,于1979年年末着手恢复重建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工作,彭真提出,由司法部具体负责筹备工作。1980年6月,经中央批准,成立了以杨秀峰为主任的筹备委员会,并于1981年2月决定更名为中国法学会。

1982年7月,经彭真、彭冲同意,由习仲勋提议,中央书记处例会讨论了中国法学会领导成员任职名单,明确“中国法学会是中央一级的法学群众团体,党组属部一级,对中央负责。归口于中央政法委员会,由司法部代管。”随后,中国法学会召开恢复重建后的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邓小平、彭真、韦国清、万里、习仲勋、杨尚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临大会接见了全体代表,彭真作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讲话。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理事167名,推选杨秀峰为名誉会长,选举武新宇为会长,张友渔、王一夫、梁文英、王汉斌、朱剑明、项淳一、甘重斗、钱端升、宦乡、陈守一、王叔文为副会长。12月28日,增补王仲方为中国法学会理事、常务副会长,曹海波为副会长。

第一届法学会在短短四五年里,组织了146次调查研究和350多场学术研讨会,参加的法学法律工作者3万多人次,提交论文和调查报告1万余篇;主办《中国法学》杂志和《法律咨询》月刊,编辑《中国法学图书目录》;参与了宪法、民法通则、中国合资经营企业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订和讨论;办理了200多起咨询项目;编辑出版27种普法读物,组织撰写发表普法文章600多篇,举办1000多次培训班、专题讲座、报告会,听课人数近40万人次;接待外国法学法律团组23起230多人次,派出团组16起64人次;发展团体会员29个,个人会员2600多名,地方法学会会员18万多名,在28个省、74个地市、37个县市建立了法学会,设立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行政法学等8个研究会。

之后的1986年、1991年,中国法学会举行了第二届、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届名誉会长张友渔、钱端升、刘复之,会长王仲方,副会长朱剑明、任建新、顾明、李石生、高西江、鲁坚、梁国庆、张彦宁、王叔文、盛愉、张国华、高铭暄、甘绩华,秘书长陈为典。第三届名誉会长张友渔、王汉斌、任建新,会长邹瑜,副会长朱剑明、林准、俞雷、佘孟孝、邹恩同、高西江、梁国庆、王叔文、孙琬钟、王家福、罗豪才、高铭暄、陈光中、巫昌祯,秘书长宋树涛。

第二届、第三届法学会,各方面工作进一步发展。第二届法学会举办了32次全国性理论研讨会,对数十个法律法规草案进行了456次讨论,直接参加了修改宪法、起草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香港基本法等法律的工作;在对外法学交流方面,举办11次双边、多边学术讨论会,共480人出席,参加了第13届世界法律大会,参加了北京举办的第14届世界法律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接待29个国家的访华团组586人次,与25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个法学组织或机构建立了友好往来和学术交流。第三届法学会,向中央报送《要报》220多期,先后提出100多项建议,包括纪念宪法颁布十周年活动、修改宪法等重大建议;召开451次研讨会,对428个法律法规草案提出3528条修改建议;接待36个国家1425人次来访的团组和法学法律人士,派出团组64个、251人次,访问了26个国家,与国际法律团体广泛交流。

1997年1月,中国法学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江泽民同志出席大会开幕式,接见全体与会代表并作了重要讲话。这篇重要讲话,深刻地揭示了“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的历史规律,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构想。1999年11月,在中国法学会建会50周年之际,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为中国法学会题词。江泽民所作的“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题词,进一步明确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法学会的基本任务。

第四届法学会,名誉会长王汉斌,会长任建新,副会长佘孟孝、孙琬钟、邹恩同、梁国庆、罗豪才、张秀夫、陈冀平、牛平、王叔文、王家福、高铭暄、陈光中、巫昌祯、罗锋、卞耀武、魏振瀛、孙在雍、宋树涛,秘书长宋树涛。

第四届法学会组织了“为什么要依法治国,怎样才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讨论”,举办了数百次研讨会,撰写论文数以千计,召开了全国性的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研讨会。为制定合同法、物权法、民法典提供理论支持。为解决加入世贸后的贸易争端机制提供研究。为美军撞击事件、日本篡改历史教科书事件提出法律对策建议。组织了31个国家和地区2759名法律界人士来访,派出451人次出国考察访问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承办了联合国人权公约与中国法制建设研讨会、亚太地区法哲学大会等许多国际法学会议。学科研究会达到26个,会员总数超过10万人。

  这一时期的法学会,在群众团体属性、归属关系、机构编制和工作任务等方面日渐明确并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不断发展,组织和推动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总结我国法制的经验教训,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框架,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形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中国法学会的前世今生


进入新世纪的中国法学会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法学会工作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实践,不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和关心中国法学会的发展。2003年11月召开的中国法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009年1月召开的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2013年11月召开的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党和国家主要领导同志都到会祝贺,并由一位中央领导同志代表党中央致祝词。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参加中国法学会第七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还亲自听取了新一届中国法学会会长的工作汇报,对法学会的各项工作给予关怀和支持。

第五届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副会长刘飏、牛平、王景荣、石泰峰、刘法合、刘家琛、孙谦、孙在雍、朱苏力、宋大涵、宋树涛、张文显、陈冀平、周成奎、罗锋、段正坤、夏勇、徐显明、袁曙宏、曾宪义,秘书长宋树涛。刘飏为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第六届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副会长刘飏、王利明、王其江、石泰峰、刘继贤、安建、朱孝清、吴志攀、宋大涵、张文显、张苏军、李林、李清林、沈德咏、陈冀平、周成奎、胡忠、孟宏伟、徐显明、袁曙宏等,秘书长林中梁。刘飏为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2011年11月,中央政法委决定陈冀平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任党组副书记。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