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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与经济(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5
摘要:市场监管局还举证予以说明。首先,快播曾被乐视、优酷、土豆、腾讯、爱奇艺、搜狐和美国电影协会等多家视频网站及权利人代表多次投诉,整个网络视频行业都对快播的侵权盗版模式提出了极大的抗议,其行为严重损害了

市场监管局还举证予以说明。首先,快播曾被乐视、优酷、土豆、腾讯、爱奇艺、搜狐和美国电影协会等多家视频网站及权利人代表多次投诉,整个网络视频行业都对快播的侵权盗版模式提出了极大的抗议,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影片版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视频版权市场的经营秩序。其次,快播播放器的经营模式本身就是违法的,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虽经国家版权局责令进行经营模式整改,但仍顶风作案。国家版权局早在2013年12月27日就应乐视、优酷、土豆、搜狐、腾讯和美国电影协会等多家权利人的投诉,对快播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就快播播放器的经营模式予以否定,责令上诉人进行整改。在国家版权局2013年12月27日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中就明确:“上诉人运营的快播播放器软件向公众传播大量他人拥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严重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网络视频版权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并在整改通知第3项中明确责令上诉人对快播播放器的经营模式进行整改。要求快播播放器软件中,内设的影视作品搜索网站的搜索结果应仅包括快播拥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链接,及与快播就传播影视作品有合作关系的公司拥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链接,不应含有未与快播就传播影视作品有合作关系的公司,拥有著作权的影视作品链接以及专门提供盗版影视作品的个人网站链接。但快播在国家版权局处罚且责令整改期间依然我行我素,继续沿用其固有模式,通过技术手段规避监管,继续实施侵权盗版,给广大权利人造成了巨大损失。根据市场监管局调取的快播内部邮件即2014年3月10日16:36,快播员工发的主题为“版权问题处理细节”的邮件可知,他们对PC端电视剧不处理,如果权利人投诉了则编辑去掉“其他来源”。电影搜索页面,把“立即播放”变为“立即观看”,点击进入内容详情页,展示相关视频,但前3条为快播内容。由此可见,快播提供的不单纯是播放和搜索服务,其本质上是在提供和推荐快播自己的盗版内容。另外,在电影内容详情页里快播还对来源进行了区分,有正版来源的保留“立即点播”,去掉“其他来源”,无正版来源的,把“立即播放”变为“离线搜索”,增加一个“360搜索”(先设计,以后添加),并要求显示的相关视频里前3条是快播内容。由此可见,快播通过改变网页设计等手段掩盖侵权的事实,并暗中推广和传播其侵权内容。对于版权方投诉,他们也策划了两套方案。严格方案是采取现有方式下线两周;宽松方式是要求权利人提供准确的要删除的URL,快播拿到后把投诉的URL替换成新的URL,继续实施侵权。如果权利人再投诉,按照严重级别,依次去掉相关视频、去掉离线搜索、去掉360搜索,改为暂无播放资源。由此可见,快播对权利人投诉是有一套完整的严密的应对策略的,但所有的策略都是为其实施侵权盗版服务的。 市场监管局代理人认为,快播的上述应对版权投诉和监管的策略,将其实施非法侵权的模式暴露无遗。其策略和经营模式是固有的,是针对所有权利人和监管机构的,不是针对某一个权利人或某一个行政机关的。因此,其行为本身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损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而不仅是某一个权利人的利益。

结语

快播被罚2.6亿元一事对视频产业产生了巨大影响。《2014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网络视频企业正版化加速,主流网站趋向于斥巨资大量购买版权,在维权过程中更多以版权人身份对侵权盗版行为提起诉讼,由被动保护向主动保护的方式转变。

截至2015年,网络视频侵权案件数量急剧下降,2015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的网络视频侵权案件为291件,占所有网络版权侵权案件的18%,较2014年减少26%。这直接反映出网络视频行业版权秩序呈现的良好态势。

正如新华网的新华时评(2014年6月18日)《巨额罚单警示侵权盗版低成本不再》。“快播的破产是中国互联网的巨大进步”,“快播倒下,互联网版权市场由浊渐清”。

深圳查处的快播侵权案,开出罚单2.6亿元,是全国查处侵权假冒处罚之最,真正做到了让违法分子倾家荡产。相信在充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面前,法律权杖会指向客观公正。

■专家点评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

核心观点:快播的盗版行为侵害了公共利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快播案,引发了公众的极大关注。这一案件可以从很多不同的角度予以分析和解读。我认为这一案件是管理部门厘清自身作为公共利益保护者的角色定位,以实际执法行动去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的标志性案件,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一段时间以来,有不少人认为,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只涉及私人之间的关系,管理机构不应该介入。但特定类型的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会损害权利人的私人利益,也会损害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因此也会损害公共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政府管理机构,勇于启动相关法律,例如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行政追责条款,通过罚款等行政处罚,制裁不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

如果认为快播的盗版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对腾讯、乐视、优酷、土豆等权利人的侵害,就认为政府部门不应该介入,显然没有准确理解相关立法的精神,是对公共利益的错误认知,也是变相地放纵相关的违法行为人。

快播处罚案出现在深圳,并非偶然。作为市场监督管理体制创新的引领者,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自己作为公共利益维护者的职能定位,可为与当为的拿捏与把握,一直有着清醒的认知,其在处罚快播案中表现出来的勇气与担当,值得点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熊琦:

核心观点:快播存在大规模恶意侵权行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的行政处罚,针对的正是如今最阻碍视频市场秩序形成的恶意侵权,反复侵权和大规模侵权行为。处罚数额的提高,是显著提高侵权成本,将侵权转向授权的必要举措。可以视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标志性事件。著作权市场的良性运作,本质上是版权授权机制的良性运作,而授权机制的形成,又建立在侵权成本远高于授权成本的基础上。我国版权市场长期失序,正是侵权成本低导致重复侵权不断的结果。希望行政处罚标准的提高,司法上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共同成为建立健全版权市场授权机制的契机。

●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齐爱民:

核心观点:快播侵权成立并不适用“避风港原则”。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