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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背景下司法公开的意义(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3
摘要:在法治社会中,司法公信力和权威不能仅仅靠国家强制力来树立,而应当主要靠公众的认可和信任来维持;就我国而言,党政机关对司法的信任和支持尤为重要。认可和信任源自对司法的了解,司法公开则是使当事人和社会公

  在法治社会中,司法公信力和权威不能仅仅靠国家强制力来树立,而应当主要靠公众的认可和信任来维持;就我国而言,党政机关对司法的信任和支持尤为重要。认可和信任源自对司法的了解,司法公开则是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司法的最佳途径。了解才有认可,理解才有信任;有了解和信任才有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荀子云:公生明,偏生暗。其理即在于此。

  司法公开作为具有强烈现实性和针对性的改革措施,是全面推荐司法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其突破意义决定了它与司法改革全局的密切联系,牵一发而动全身。牵动司法公开的一发,重要的是带动司法改革的全面深化和司法体制创新。法律界人士必须加强关于司法公开的理论研究和探索实践,以破釜沉舟之势推动司法公开制度的发展,带动我们的司法改革继续前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体系。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行政庭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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