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能上能下原则已明确,但在实际执行中,下的标准怎么定,如何让干部下而能服、下而不馁,仍存在疑难点。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说,地方在执行能上能下制度时很难拿捏具体标准,尤其是在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和问责方面。如果这项工作做不细,被调整的干部就会对组织部门产生质疑。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自2014年起全国多地开始加大力度查处为官不为行为,但在落实时普遍遇到对“不为”行为难以认定的问题。 邱中慧说,与一些不法行为相比,干部“不为”行为隐蔽性更强。基层如果没有有效而具体的途径和抓手,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将难以落实。 在推行干部能下制度过程中,如何让干部下而能服是一大难点。黔西南州某镇原镇长老陈说:“被召回时,思想非常矛盾,认为因一点小事就被召回,有点不服,很不是滋味。后来组织多次找我谈话,才逐步心服口服了。” 黔西南州册亨县推行召回制度后,一些单位领导的办公室一度成为被召回干部的哭诉场。很多干部认为自己并没有犯什么错,凭什么被召回?是不是领导跟自己过不去?在第一期召回干部培训班上,县委组织部部长鲁永明领学纪律规定后说:“如果自认为没有违反上述纪律规定的,可以离开培训班。”全场鸦雀无声,被召回干部从此开始进行反思。 一些地方组织部门反映,一些干部被“下”后,心理压力过大,对新调整的工作不敢放手去干,害怕再出乱子。如何调整这些干部的心态,使他们有胆量、有信心去谋事创业,成为亟须解决的新课题。 让“能下”的渠道更通畅 张希贤说,能上能下规定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探索,下一步要把其中的指导原则变为具体的执行标准,需要地方进行细化。 从多地探索看,凡是能上能下顺畅的,无一不是细化规则、力求公平。干部能上能下也产生“鲶鱼效应”,反过来推动干部监督方式改革,干部评价也更为科学。 黔西南州在召回制度实施过程中并没有选择统一的考核评价模式,而是各县市和部门结合自身情况设定绩效考核形式,通过日常的点滴记录为“不为”行为认定寻找依据。 有的地方,细量尺子,分“赛场”选马。从2014年起,甘肃通渭县分别按乡镇、党群部门、政府部门等7个类别考核干部,年中一般不做人事变动,年底拿着“成绩单”定去留。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魏守礼说:“评判不同类别的政德、政绩,考核办法各有侧重。” 邱中慧等专家认为,真正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不仅应把原则性规定具体化,实施中还须防止变软走偏,避免好人主义、避重就轻和借机打击报复等行为。 “能上能下应是常态,不是贬黜。干部应因下知耻,知耻而后勇。”甘肃省定西市委研究室主任张全有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