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察学院教授柳实曾在赛道上创造时速280公里的纪录,在他看来,地下飙车族更多地表现出了对于赛车运动“无知的冲动”。“追求速度的激情可以理解,但是从专业赛车的角度来看,公路飙车的行为更多是一种炫耀,表现出来的也是无知。”柳实说。 “比如说在公路上飙车,是否考虑过自己所用的轮胎合适不合适,车辆的改装是否符合动力学等科学依据,当时速达到160公里时发生碰撞事故,车上人员是几乎没有生还的可能,在公路上飙车时,是否考虑过自己能否驾驭这种速度?”柳实认为,对于公路飙车行为应该进行更加严格的要求和管理,“可以考虑借鉴一些西方国家的经验,除了罚款、坐牢外,对这些飙车的人终身禁驾”。 记者从北京市交管部门了解到,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近年来,北京警方针对“飙车”行为展开多次专项打击,交管、刑侦、治安等多警种捆绑作战,对于查获的涉嫌“飙车”人员和车辆,准确定性并依法处置;同时组织深挖涉嫌“飙车”违法人员和车辆背后的其他犯罪线索,并依法从严打击。同时,警方还加大对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常态管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员刘砺兵告诉记者,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设置了几项罪名规制飙车行为。“只要存在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即便没有造成其他的危害或者后果,也构成危险驾驶罪,需要面临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的处罚。如果导致了生命财产的损失,行为人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甚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刑罚。” “想追求速度,一定要接受正规训练,到正规的合法的场地去。”职业车手、专家、法官不约而同地建议。 “我以后也不会再有这种行为了,希望以后的车友不要模仿我,这种行为的确是非常错误的。”庞国钦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