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江西广丰九仙湖引水入城工程招投标引争议(2)

摘要:对于云林公司的申诉,广丰区招标办组织专家进行了复议,并以《回复函》的形式作出回应。《回复函》称,赵云生身为教师,每月必须上班22天,赵云生若要做好本职工作,就不能按规定履行该项目建造师在施工现场不得少

  对于云林公司的申诉,广丰区招标办组织专家进行了复议,并以《回复函》的形式作出回应。《回复函》称,赵云生身为教师,每月必须上班22天,赵云生若要做好本职工作,就不能按规定履行该项目建造师在施工现场不得少于20天的职责。因此,复议的结果是取消云林公司第一中标排序人的资格。

  对尚未发生的行为能否提前作出处罚?为此,记者专程前往上饶市招标办咨询。该办相关负责人坦言,国家确实没有法律法规限制兼职建造师不能参与投标,像云林公司这样的情况,招标办内部也有争议,比如去年底上饶市玉山县也发生过公职人员兼职建造师参与投标的情况,但最终并未因此废标。

  “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如果要禁止兼职建造师参与投标,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进光表示。

  熊进光指出,虽然《上饶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37条规定,建造师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但从规范性文件的调整范围来看,该办法规范的是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问题,而非招投标程序中的问题,适用该规定处理招投标问题显然是不合适的。

  “更为重要的是,即使适用上述规定,也只能对已经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熊进光认为,对于尚未发生的行为,不能提前对其未来的可能性进行否定性评价,“规则的适用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这是法学的基本逻辑。”

  举报:劳动合同与施工业绩均有问题

  得知中标资格被废后,云林公司向广丰区招标办提出申诉,并先后举报第二名江西方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远公司”)和第三名江西海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隆公司”)。

  王燕告诉记者,方远公司的投标工程业绩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网站查到,且该业绩不含给排水工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云林公司向广丰区招标办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据后,方远公司主动放弃了中标资格。

  记者注意到,本次招投标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开标前近五年已竣工验收的与本投标工程相类似工程造价为432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业绩。

  “海隆公司也存在业绩问题,其给排水工程根本达不到招标文件432万元给排水工程业绩的要求。”王燕称,海隆公司提供的业绩项目《洞庭大桥桥头风光带景观工程》中,包括路面工程、土石方工程、污水工程、厕所建筑、厕所装饰、绿化工程、园建工程等14项专业工程,其工程总额合计虽然达到3700万余元,但与给排水有关的工程业绩仅35.6万余元。

责任编辑:郑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