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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题多年制约公安发展深层次问题(2)

摘要:18岁的王瑞是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烈士王东建之女。今年4月,她参加了全国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考试,考试当天她在日记中写下这样一段话:“我渴望早日成为一名公安院校的学员,请爸爸放心,我也一定能

18岁的王瑞是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烈士王东建之女。今年4月,她参加了全国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考试,考试当天她在日记中写下这样一段话:“我渴望早日成为一名公安院校的学员,请爸爸放心,我也一定能成为像您一样的好警察。”

从2000年开始,河南省公安厅每年都要组织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参加公安院校保送生考试。目前,已有近60名公安英烈和一、二级公安英模子女通过保送考试。

对肩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重任的公安机关来说,流血和牺牲时刻都在发生。这是一组用鲜血和生命凝成的数据:自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11735人,因公负伤168476人。近5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2167人,因公负伤17988人,平均每年400余名民警因公牺牲、3000余名民警因公负伤。

建立充分体现人民警察超负荷、强应急、高风险职业特点的职业风险保障体系,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点任务。

为解决人民警察因公负伤医疗费问题,2014年1月6日,公安部、财政部印发了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问题的通知,明确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的解决办法: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民警,其因公负伤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报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民警,其因公负伤医疗费先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按规定报销,剩余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同级财政给予经费保障。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指出,这项改革既保持了与现有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的衔接,又明确了未参加工伤保险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的经费渠道,为有效解决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4年4月,公安部与民政部、财政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出台《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依据人民警察法关于人民警察与现役军人享受同样抚恤优待的规定,比照军人抚恤优待,整合了各类人民警察优抚政策,统一了优抚待遇标准,扩大了牺牲、病故民警遗属、伤残民警和立功受奖民警的抚恤待遇范围,规范了烈士、因公牺牲、伤残评定标准和程序,大幅提升了民警伤亡优抚待遇。

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民警风险补偿水平,减轻牺牲、病故和伤残民警家庭生活困难,2014年11月26日,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为全国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为全国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民警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和在职病故,在发放《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等政策规定的各项抚恤和补助基础上,再分别发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20万元、20万元、10万元,被认定为因公伤残的根据残疾等级分别发放1.5万元至27万元的保险金,大幅提高了牺牲、病故和伤残民警的补助额度。2015年3月,按照法律规定的招标程序完成政府采购,确定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2015年6月,公安部与中国人寿签订合作协议书,正式启动这一惠及全警的保险项目和保险理赔工作。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