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要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依法严惩针对农村弱势群体和发生在农村的犯罪,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依法严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犯罪,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有效维护食品药品安全。要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特别是,要从严惩治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促使国家工作人员切实履行保障民生的职责。 《法制日报》记者:请您介绍一下人民法院在维护信息网络安全方面的举措? 最高法研究室负责人: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网络秩序是公共秩序的有机组成部分。近年来,针对信息网络实施的攻击破坏和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危害十分严重,网络社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各方高度关注。 网络社会不是“法外之地”。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促进完善网络空间管理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一方面,要从严惩治制作、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等犯罪活动和针对基础信息网络、重要行业和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军事网络、重要政务网络、用户数量众多的商业网络的攻击破坏活动,有效保障信息网络自身安全;另一方面,坚决依法打击网上造谣、传谣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盗窃、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贩卖毒品、传播淫秽信息等犯罪,维护网络社会安全,促进网络秩序的进一步规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健康、有序、清朗的网络环境。 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法制日报》记者:请您介绍一下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举措? 最高法研究室负责人:人民法院要坚持立足本职与适当延伸审判职能并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努力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有关部门一道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深层次问题,促进公共安全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扎实做好审判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法制宣传,震慑违法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