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担任改革咨询顾问,先后召开专题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50余个,对10多个改革方案在公安机关内部广泛征求意见,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在互联网上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广纳良言触发“头脑风暴”,使各项改革的意见方案更加接地气、聚民气,更具可行性、操作性。 基层投入改革大合唱好戏连台 大势应时而起,形势催人奋进。 各级公安机关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迅速投入公安改革“大合唱”,广大民警共同为改革支招,各方面一起为改革发力,公安改革呈现次第开花、亮点不断、好戏连台的局面。 ——公安改革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安改革,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不失时机地推进公安改革。目前,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已就“1+3”意见方案研究制定本地的实施方案或正在研究落实意见。时任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深入基层公安机关调研公安改革,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公安改革;山西、广东、重庆等地党委主要领导同志专门对推进公安改革作出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广东珠海、四川成都等地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公安改革领导小组组长。 ——公安改革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之势。 各地公安机关在“1+3”意见方案框架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海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建立警官、警员、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分类管理体系。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珠海公安改革创先综合试点行动计划,围绕创建珠海特色、全国一流的法治化、科学化、社会化、智能化、国际化现代警务新模式,提出了第一批47个重点项目清单,积极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警务体制机制探索创新迈出新的步伐。 公安部制定出台大力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一体化运作的情报指挥机制、合成专业的侦查办案机制、立体常态的巡逻防控机制和实用实效的警务保障体系建设。 各地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实战化要求,大力推进警务体制机制创新。浙江省公安厅着力优化警力布局、推动警力下沉,连续3年以省厅1号文件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出台了各市警种警力配比标准,对部分执法执勤机构实行队建制改革,科学配置警种职能、统筹使用警力。北京市公安局采取市局和分县局机关按不低于20%的比例精简编制等办法,精简机关编制764名充实基层一线,基层一线力量得到了加强。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将城区交警、巡警管理由“市局——分局——派出所”3级调整为“分局——派出所”两级,建立了人往基层走的长效机制。 “1+3”意见方案的出台实施,按下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快进键”,公安改革提挡加速,给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和勃勃生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