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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改革驶入快车道 群众受益更多获得感(3)

摘要:公安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定期审议公安改革事项工作机制,去年以来,公安部深改组已召开15次会议,仅今年以来就召开12次会议,审议重大改革议题22项。如围绕深化行政管理服务改革,研究审议了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

公安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定期审议公安改革事项工作机制,去年以来,公安部深改组已召开15次会议,仅今年以来就召开12次会议,审议重大改革议题22项。如围绕深化行政管理服务改革,研究审议了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等意见方案;围绕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研究审议了对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进行登记备案和责任追究、涉案财物管理等相关意见。一个个带有顶层设计、体现改革成果的政策文件相继出台实施。

——统筹安排试点,鼓励先行先试。

公安改革涉及问题多,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不能搞“一刀切”。为切实调动各地推进公安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好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带动作用,公安部就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总体安排意见,先行确定了20项改革试点项目,选择在东、中、西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给地方公安机关以大胆探索的自主权。同时,确定吉林、上海、浙江、贵州4省市和苏州、珠海、包头、西安4市公安机关作为公安改革综合试点地区。

目前,公安部已就推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等多项改革组织试点,为深入推进公安改革投石问路、积累经验。

——开展督导检查,狠抓推动落实。

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多次强调,要聚焦盯紧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项目进行重点督办。今年5月下旬,公安部改革办会同警务督察局共同组织对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了公安改革专项调研督导,督察组先后深入50多个地市公安局和部分基层单位,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座谈交流、随机抽查、共同会诊等方式开展了督导检查,有力推进了公安改革的深入开展。

——坚持法治引领,完善法律法规。

为确保各项公安改革于法有据,公安部积极推进《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看守所法》、《强制医疗所条例》等立法任务。目前,相关法律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国务院审议,修订后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已经颁布实施。公安部将修改《人民警察法》列为改革重点项目,意在通过立法固化公安改革成果,依法保障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注重开门纳谏,广聚民智民意。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