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三部委探索导游薪酬制 专家:应明确小费合法地位(2)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张鑫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9-14
摘要:导游薪酬体系混乱备受诟病由来已久,为了维护和保障导游合法劳动权益,7月底,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上肯定并支持推广导

导游薪酬体系混乱备受诟病由来已久,为了维护和保障导游合法劳动权益,7月底,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上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此举被业内解读为“导游小费”将被合法化。

而在此之前,1987年8月17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关于严格禁止在旅游业务中私自收受回扣和收取小费的规定》,明确规定导游人员不得向旅游者索要小费。2013年出台的我国首部《旅游法》中,也曾明确规定导游服务费将包含在团费中,游客在报名时连团费一并支付,导游不得索取小费。

调查 给不给小费意见不一

旅游的时候,该不该给导游小费?我国旅游业界曾为这个问题纠结了很久。事实上,与国际上一致,我国游客出境游一般都会给导游、司机,酒店、餐厅服务人员支付小费。但在国内,一直没有支付小费的习惯。

最近有网上调查显示,多数网友反对“导游小费”。记者采访也发现,多数采访对象认为团费中已包含了导游的服务费,不应再给予小费,还有人担心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导游很可能会对付小费者热情服务,而对拒付小费者施以冷眼,这样会让不想付小费的人也不得不付。

支持者则认为,引入小费机制对导游来说是一种正面激励,能有效提高和刺激导游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可以有效遏制强制购物,有利于导游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业内 携程或重启导游小费制

政策成效尚待时日检验,国内一些在线旅游企业已率先寻求破冰之法。早在2012年,携程就曾试行国内游小费制,从当时实施的整体情况来看,大部分游客还不习惯主动付小费。参团游客出行后的回访显示,六成旅游者“愿意支付”,两成旅游者“实际支付”。

2013年10月,《旅游法》开始实施之后,携程暂时停止了这一项目。

随着三部委的最新《指导意见》出台,业内不少人士认为“导游小费”将被合法化。携程也表示,将总结小费制的经验,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形成以用户点评满意度为核心的跟团游服务与导游薪酬机制,为旅游者主动支付小费创造条件,并准备在适当的时机重启国内游小费制。

途牛实行导游黑名单制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