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杭州“房叔”落马记:副处级干部疯狂敛财超1.3亿(2)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秦晶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8-17
摘要:当被询问到“项目开发公司开发项目的土地为什么在其两家股东名下”等关键问题时,张新的说法是,按照杭州市政策,确实不允许企业利用名下土地自行开发拆迁安置房项目。可是这个拆迁安置房项目有点特殊,因为甲公司

  当被询问到“项目开发公司开发项目的土地为什么在其两家股东名下”等关键问题时,张新的说法是,按照杭州市政策,确实不允许企业利用名下土地自行开发拆迁安置房项目。可是这个拆迁安置房项目有点特殊,因为甲公司和乙公司经营困难,住房困难职工较多,这是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而特事特办的项目。

  探访“皮包公司”

  审计组决定,既然正面接触难以奏效,那就另辟蹊径,从外围对各个疑点进行突破取证。

  两家企业是否真的如张新所说是经营困难,住房困难职工较多?审计人员决定对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背景进一步调查了解。

  看到审计人员突然上门拜访,乙公司负责人董某神色有点紧张。审计人员通过与董某谈话、查阅相关财务资料发现,该公司系2005年8月成立,经营规模较小,经营房地产经纪业务,仅有五六名职员,公司财务账上除了2005年8月一笔300万元的支出外,其他均为零星支出。

  对于这300万元支出的用途,董某的解释是:购买杭州市园林工程公司国有土地上的几处房产,并租用杭州园林的上述土地。审计人员敏感的神经再次被触动了,因为这宗土地,正是A小区拆迁安置房项目的部分用地。

  这正是审计组需要的答案。

  而甲公司的情况也与乙公司的情况类似:2004年8月成立,当月以股权转让方式,以1000万元价格从老的甲公司取得其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而这片地也正是A小区拆迁安置房项目的部分用地。

  显然,并不存在张新所说的困难职工较多、需给予政策照顾的情形。而根据经验,审计人员也判断,这两家公司就是为了A小区拆迁安置房项目而诞生的。

  巨额拆迁补偿费用弄虚作假

  在调查项目开发公司背景的同时,另一审计小组围绕拆迁补偿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展开了深入调查。

责任编辑:秦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