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少林药局11年无售药资质(4)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张鑫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8-07
摘要: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向北青报记者表示,少林药局目前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里也没有药品这一项,其所售的产品应该都属于保健用品的范畴。“少林药局有营业执照,是可以卖保健用品的,他不能

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向北青报记者表示,少林药局目前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里也没有药品这一项,其所售的产品应该都属于保健用品的范畴。“少林药局有营业执照,是可以卖保健用品的,他不能做药品方面、功能主治方面的宣传,比如在宣传上如果使用了‘根治’之类的词汇是不允许的,只能宣传是起‘保健’作用的。”工作人员说。

针对少林药局网站上少林药局达摩膏筋骨健康贴所称的“适用于颈、肩、腰、腿及关节引起疼痛不适症状的亚健康人群”的宣传内容,工作人员表示这种说法不涉及非法药用广告的宣传。

一位河南当地食药监部门的工作人员向北青报记者透露,少林药局经营的大都是放开经营一类的医疗器械和其他产品,这种行为是不违法的。“你在表面上绝对见不到他在外包装上写的用于治疗某类疾病的宣传,所以本身就不是药品。”这位工作人员说。

这位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透露,少林药局在8月3日刚刚到登封食药监局开始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其实少林药局有部分产品是这样的,本身少林药局让很多人都感觉到它就是一个卖药的经营地方,但实际上少林药局的经营权已经承包给个人了。因为少林药局这个牌子确实是少林寺一直流传下来而且用了很多年的东西,这个也没法否定,所以政府也就只能认可了。”

本版文/本报记者 池海波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