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和城镇居民不按规定申报违规操办酒席的,村(社区)按《村规民约》进行严厉处罚。烟草公司退休工人伏心健说:“确实有人无论哪种情况都在办,送礼金额也越来越多,这真的是一种不良现象,甚至是一种攀比,应该制止,进行严厉打击。” 李女士感叹说:觉得还是有好处,首先现在部分人把来的宾客多少,收入多少看成了衡量一个人人缘的标准,很多人可能背地里不想去随礼,但是碍于情面,不得不去,最初的情谊都不在了,有的人可能太忙没去,结果得罪了办事的一方。还有办事无意间让大家有了攀比,利息也越来越高,你送我一百,我回你两百,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很大的负担。特别是每年的正月腊月,九月升学,工资都不够走人户。有的人碍于情面,随了很多礼,亏了很多钱,只能没事找事捞回来,什么参军,乔迁,退休,谢师…让人哭笑不得。估计在这样下去,以后小朋友都要办八岁大寿。个人觉得,结婚是喜事,满月是新生,六十为甲子,丧事是终结,除此之外,实在没必要操办! 属于巧立名目滥办酒席的,除按《村规民约》处罚外,纪检监察、工商、卫计、公安等部门要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是否违背依法行政 有人认为是政府管得太宽,有人认为执行困难,也有人赞成。据记者了解,这是巴中出现的首例以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法律权利来规范农村自办宴席的行为。在2014年9月27日空山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全票通过了《空山乡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操办酒宴的意见》,《意见》要求各村采取“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等方式,把制止滥办宴席纳入《村规民约》,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张部长告诉记者说,这个《通知》并没有什么法律法规依据,不涉及政府越权问题,只是因地制宜地对不正之风进行引导,对于这种现象要听到老百姓的呼声,要有人敢于试水,遏制不良风气。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认为,作为基层的行政机构,对规范百姓社会风俗来讲,这种做法有其可取之处。自己曾经到过川渝一代调研,发现当地的一些宴请习俗,“盖房子,盖一层办一次酒,考大学考没考上都办酒,复读了又办酒。”胡颖廉说,基层党组织进行社会治理,是其职能之一,从这个角度来说,当地政府的做法是可取的。 “《通知》等于管了本不属于行政机关管理的事情。而且,法律规定的设立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最低层面是规章,而县级政府无制定规章的权力。因此,地方政府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一定要有法律依据。”王才亮说。 张部长告诉记者,90%的老百姓都支持,而且乡政府的指导意见是建立在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上的,在执行过程中,还要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记者采访的几位市民都表示强烈支持。现在祝寿、生日、升学、结婚、、、、、、各种宴席泛滥成灾,应该治一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