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要继续加大胜地建设力度,推动桂林从“旅游大市”向“旅游强市”转变,急需将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加以固定,而胜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旅游业发展、城市规划与建设、违法用地与违法建设以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问题,也都需要通过地方性法规加以规范和引导。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也提出,梧州正处于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高速发展期,在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需要通过完善地方性法规来规范管理。 明确立法工作主体职责 立法工作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伟雄说,经综合考虑和评估,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请确定其行使地方立法权报告的6市在立法能力建设、立法工作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具备了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基本条件。 钦州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和法制研究所,引进两名法学博士担任法工委副主任,8名法学专业、具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人员到法制研究所工作。 桂林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了法制工作委员会,抽调4名具有法治实践经验或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到法工委工作。全市建立了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跟进、公众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 北海市设有法制办,城管、建设等有关职能部门都设置了法制科,基本建立了法规起草的工作体系。 “在立法能力方面,6市拟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均获市委常委会同意,并对编制数量有了明确安排;在立法需求和立法规划设想、立法计划编制方面,6市经过调研摸底,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都有较为迫切的立法需求,并编制了2016年到2020年立法规划设想和2016年立法计划等;在立法工作制度建设方面,6市明确有关立法工作主体的职责,规范立法工作流程,为地方立法权的正确行使提供了制度保障。”陈伟雄介绍说。 立法从易到难因地制宜 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起步阶段,不提倡搞大部头、搞大而全等综合性法规,待充实人员、积累经验、提升立法能力之后,再来啃这些硬骨头,避免仓促出台考虑不周到、协调不到位的法规。 目前,广西6个设区的市都在遵循立法从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从单一性立法到综合性立法的规律,制定立法规划设想和计划。 桂林市规划设想2016年到2020年,制定8部到10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 柳州市拟定了2016年到2020年立法规划设想和2016年立法计划草案,拟五年内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有11件,并拟争取在2016年审议通过《柳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两件法规。 梧州市在2016年计划立法《梧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项目1件,2016年到2020年立法规划5件,包括《梧州市旧城改造项目征收与补偿安置条例》《梧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等。 “行使地方立法权之后,可以结合当地立法需求,制定更加切合地方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把各市改革发展的有关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引领和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陈伟雄介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