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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在刑法中增加涉医违法犯罪罪名(3)

摘要:近年来,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相继出台《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等法规来遏

近年来,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相继出台《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等法规来遏制暴力伤医、医闹等,然而并没有起到有效的作用,医疗场所的暴力伤医案件依然频发。

在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四医院老年病科主任高广生看来,我国目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比照刑法已有罪名进行定罪处罚的做法,已不足以遏制此类危害行为日益猖獗的势头。

“从去年开始,医院里确实设置了安保部门,有公安人员驻守在医院内部。”凌锋说,“但是即使把这些‘医闹’的人抓起来了,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又有什么意义呢?”

高广生说,“医闹”不仅危害到医务工作者和医疗机构的权益,而且造成医务工作者和医疗机构无法正常工作,无法行使救死扶伤的职责,对广大患者而言是十分不利而利且危险的,更重要的是极大损害了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安全感。

“医务工作本身就属于高风险、高压力、高强度的职业,如果再不严厉打击日益猖獗的涉医犯罪,长此以往,可能造成医生职业无人问津的严重局面。”高广生说,我国有十三亿人口,本来医生数目就相对不足,如果继续流失下去,会造成很多病人无人看病治疗的局面,更谈不到不断提高医疗科技水平的问题,这种情况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而言将是灾难性的。

建议刑法增加涉医犯罪罪名在法治底线上寻求方多种途径解决问题

面对严峻的社会现实,刑法不得不作出回应,以保障最基本的医疗秩序。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审稿,在修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当中,增加了致使“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形。这被舆论普遍解读为“医闹”情节严重将入刑,成为此次修改的一大亮点。

“将聚众扰乱医疗秩序行为上升到立法层面进行刑法规制,是立法的一大进步。”凌锋说,立法是为了保障公民合法权利,医生作为公民,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加上其职业的特殊性,就更需要立法进行特殊保护。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