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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盐池出台认领保护长城新政 引来各方争议(2)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编辑:王硕】
发布时间:2015-10-20
摘要:为了突破资金和人力方面的不足,今年4月底开始,盐池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针对盐池县境内长城本身的特点和长城保护工作的特殊性,向全国公布长城认领保护的暂行办法。

  为了突破资金和人力方面的不足,今年4月底开始,盐池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针对盐池县境内长城本身的特点和长城保护工作的特殊性,向全国公布长城认领保护的暂行办法。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这份认领保护的暂行办法于8月初正式对外发布。

  这份办法规定,凡是热爱长城的单位、企业、集体、个人,都可以认领保护长城。长城认领采取实体认领和虚拟认领相结合的方法。

  实体认领即给认领者划定具体的认领保护区段,认领保护规模和认领保护时限,由认领者和长城保护学会根据具体情况现场确定;虚拟认领只是形式上的认领,不划定具体的认领保护区段,认领者自愿认缴长城保护费。

  新政对认领者的权利与义务做了明确规定:认领者对其认领保护的区段只有保护、宣传责任,没有所有权、使用权、占用权、处置权。单位、企业、集体、个人认领保护长城,可缴纳一定的认领长城保护费,用于长城宣传和保护等等。

  此外,长城认领保护还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认领者首先需向盐池县长城保护学会提出申请,在得到同意后,与盐池县长城保护学会签订捐赠协议,并领取《盐池县长城认领保护证》。

  “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盐池县文物管理部门和盐池县长城保护学会也将积极创造条件,联系国内外一切热心长城保护事业人士,汇聚公众的智慧和爱心,共同为保护长城和弘扬民族文化贡献力量。”张生英说。

  在8月初举行的认领活动启动仪式上,认领者的积极态度令主办方充满了信心。据有关方面的统计,截至目前,已有超过20个单位、30名个人认领了5000米长城和3个烽火台,认领活动也逐步由盐池县走向全国。

  质疑与期待

  近年来全国各地破坏长城事件的频频曝光,让长城等古代文化遗产的保护成了敏感话题。尽管盐池县在出台这份暂行办法时在政策依据与操作的可行性上做了大量工作,极尽所能地去避免政策不合理可能给长城带来的二次伤害,但是,认领保护这一措施还是引起了关注者的质疑。

  在启动认领保护的同时,有关方面设立专户统一管理认领者缴纳的长城保护费,并由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长城保护基金管理委员会向出资认领者出具收据。根据这份暂行办法的规定,认领费将全部用于盐池境内长城保护。有关注者就此质疑认领保护费能否真正用于长城保护,经费使用的监督力度及透明度到底有多大。对此,盐池县长城保护学会秘书长张立宪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认领保护长城募集来的经费,在县文物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长城保护学会按照使用范围具体安排使用,而那些有明确使用形式的,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来使用。

责任编辑: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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