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查看资料,审计人员发现,长春兴业公司评估结果净资产为负的5161万元,但评估前,财务报表反映净资产却为3460万元;该公司主要资产集中在其下属子公司B房地产公司,占股75%,另一股东则为一家香港企业。B房地产公司在股权转让前净资产为683万元,股权转让时却变为负的4383万元。 股权转让评估前后,净资产缘何变化如此之大?这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怀疑。 “包袱”接收的神秘人竟然是许友林的儿子 为掌握更多信息,审计人员找到A公司当时参与资产处置的工作人员小魏了解情况。小魏反复强调,长春兴业公司长期亏损并且负债累累、职工队伍不稳,曾经发生过职工到北京上访的事件。A公司对该公司控制力弱,始终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其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均由总经理许友林一人说了算,A公司曾经派驻过一名常务副总经理,但不久即被许友林以各种办法排挤走了;A公司为了“甩掉包袱”,只有尽快处置该公司,出售股权和债权,划清关系。 不过,在查看“几乎都快翻烂了”的各种资料后,审计人员又发现了不少异常情况:2004年4月至8月,B房地产公司的1560万元资金转给一家个人控股企业中信裕盈经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盈经贸公司”),截至长春兴业公司改制时未归还;B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C国际大厦,面积约10万平方米,地处长春市繁华地段,周围商业发达。2007年资产评估时,评估价仅每平方米3680元。而经查询,该房产当时均价已超过每平方米6000元。 面对这些迹象,审计人员陷入沉思。“从以往审计情况看,存在一些人利用企业改制之机侵占国有资产的问题,要白拿国有资产,就必须把国有企业‘伪装’成资不抵债的假象”,审计人员向记者介绍。“假的真不了,但要撕开假象、揭露本质,则要花费诸多精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国家审计义不容辞,必须亮剑! 2011年6月至7月,4名审计人员两赴长春进行外围调查。到有关部门和单位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后,审计人员终于查明B房地产公司尚有7652平方米未抵押房产,但该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谎称其股东之一的香港公司已破产无法联系,在偿债的过户问题上故意设置法律障碍,逃避偿还A公司债务。 此外,受让长春兴业公司股权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许友林和该公司负责人许某分别出资300万元、510万元,其他人出资190万元。董事长为许友林,法定代表人为许某,两人为父子关系。 审计人员还查明,接收1560万元资金的裕盈经贸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经营截止日期为2006年4月,因不按规定接受年检,已于2005年9月被吊销营业执照,实际控制人为许友林,资金被该公司用于购买房产。 资不抵债的假象没逃过审计人员的眼睛 短暂的休整后,审计人员再赴长春,这次他们直奔长春兴业公司核实相关事项。 许友林表面上热情地配合着审计人员,自以为股权转让事项已经过去3年多,他编织的弥天大谎不会被识破。 但这没有逃过审计人员的眼睛。 经查,长春兴业公司虚列改制成本1475万元,虚提应付A公司利息1726万元,虚构应付1177万元债务……面对这些事实,长春兴业公司的一名财务人员坦言,这些假账一直困扰着他,导致神经衰弱,失眠很多年了。 此时,根据审计掌握的情况可以判断,长春兴业公司本有盈利、净资产为正,且下属B公司仍有较多房产。但为什么资产评估时净资产却变成了负值?他们是采取什么方法把公司变成了资不抵债呢? 买来的虚假评估报告 审计人员又一次前往长春。“我们找到当时负责清产核资、审计和评估的会计师事务所,起初该事务所负责人以经营场所搬迁、资料遗失等各种理由,拒不提供清产核资和评估的相关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派人到档案室寻找资料,审计人员随即一同前往,终于从凌乱的资料堆中找到了当时的工作底稿。 其中一份材料打开了突破口。 这份材料由B房地产公司提供,认为在建设C国际大厦时一些费用的账务处理有误,应作相应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据此调减B公司资产,调增费用,净资产从2007年3月末的683万元降低至负的4383万元。 |